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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732MAC1JA4M68 | 建设单位法人:杨胜林 |
| 杨胜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三都县三合街道**镇交梨高屯村 |
| 三都县废弃木料加工建设项目(变更)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3-生物质燃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42-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县 三合街道**镇交梨高屯村 |
| 经度:107.85348 纬度: 26.05552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4 |
| 黔南环审〔2023〕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732MAC1JA4M68001Q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 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732MAC1JA4M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聚信****公司 |
| ****0115MA6GT2YP7B | 验收监测单位:**聚信****公司 |
| ****0115MA6GT2YP7B | 竣工时间:2024-01-31 |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 2024-06-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df536f96b0e3dd54bfe80b6f9a9fd8f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16785平方米,生产环保机制木炭及其中间产品脱脂锯木面和生物质颗粒燃料,并建设相应生产线及其配套等设施。产能为年产环保机制木炭8000吨,年产生物质燃料颗粒7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6785平方米,生产环保机制木炭及其中间产品脱脂锯木面,并建设相应生产线及其配套等设施。产能为年产环保机制木炭8000吨。 |
| 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机制木炭工艺流程说明: 1、锯木面进场 项目锯木面使用前序工艺产生的脱脂后锯木面进行。 2、筛分 进场的锯木面经过滚筒筛筛分工艺后,原料粒度达到制棒要求,然后开始烘干。 3、烘干 1)滚筒烘干机 要保证机制炭的质量,工艺要求原料的含水率要求在10%左右。进厂原料含水分在20%左右,因此需要对原料进行干燥处理。本项目采用的滚筒烘干机为气流式锯末烘干机,主要由热风炉炉、加料器、蛇形干燥管、旋风分离器、引风机等组成。滚筛机出口与干燥机通过风冷输送机连接,原料由引风机引入烘干机干燥管。 2)烘干机热源 烘干机由热风炉提供热源,热风炉燃料为炭化窑工作时产生的可燃气体(气体产物)。 炭化窑与烘干机的热风炉采用管道相连接,炭化产生的可燃气体引至热风炉后点燃,产生高温气流。当炭化窑停止工作时,热风炉采用燃烧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高温气流。高温气流与原料一同进入干燥管,在高速热气流输送中,将原料中的水分蒸发。 4、制棒 运作方式主要是将干燥后的脱脂锯木面采用全封闭输送机输送至制棒机进行制棒。在电机的带动下,推进器高速旋转,用自身的螺旋将原料带入成型筒,成型筒通过加热圈加温,使原料中的木质素成分软化,黏合能力增强,再加之推进器头道螺旋的高强度挤压,最终得到**度高硬度的成型机制木炭棒。制棒成型过程主要是密闭机械过程,干燥后的锯木面在制棒机的螺旋机械挤压作用下,因摩擦作用产生高温,使得少量锯木面出现炭化,产生烟气。 5、炭化 成型棒由装入圆笼通过行车送入炭化窑,炭化工艺主要是原材料在缺氧条件下进行炭化处理,根据生物质热解原理,即半成品(薪棒)在炭化炉内的变化过程如下:点火自燃—加热脱水干燥—高温分解—材料表面可燃性气体燃烧—分解加剧。最终产生木炭+木煤气+木焦油、木醋液。 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工艺说明: 1、废木料切片 将外收的废木料通过切片机切成同等厚度的木片以利于下一步粉碎工艺的开展。 2、粉碎机粉碎 将切割完的木片送入粉碎机进行反复粉碎直至制定粒度。 3、烘干 使用烘干机对前序工艺完成后的脱脂锯木面进行烘干,烘干完成后锯木面含水率控制在 10%左右,烘干完成后进入造粒成型工艺。 4、造粒成型 配备专门的生物质颗粒造粒机进行造粒,采用立式环模多孔旋转挤压方式进行造粒。该设备采用单马达三角带传动系统,具有理想的传动比,驱动力大,传动平稳:备有多种孔径和厚度的环模,用户可根据不同需要任意选择,以获得最佳的技术和经济效益:采用先进的变频电机进行喂料,产量高,噪音低,操作维修方便。该过程中的压力和温度会导致木材发生物理体积变化,但不会导致木材发生化学变化。 3、入库 压缩成型后的生物质颗粒自然冷却至常温后即可入库、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环保机制木炭工艺流程说明: 1、锯木面进场 项目锯木面使用前序工艺产生的脱脂后锯木面进行。 2、筛分 进场的锯木面经过滚筒筛筛分工艺后,原料粒度达到制棒要求,然后开始烘干。 3、烘干 1)滚筒烘干机 要保证机制炭的质量,工艺要求原料的含水率要求在10%左右。进厂原料含水分在20%左右,因此需要对原料进行干燥处理。本项目采用的滚筒烘干机为气流式锯末烘干机,主要由热风炉炉、加料器、蛇形干燥管、旋风分离器、引风机等组成。滚筛机出口与干燥机通过风冷输送机连接,原料由引风机引入烘干机干燥管。 2)烘干机热源 烘干机由热风炉提供热源,热风炉燃料为炭化窑工作时产生的可燃气体(气体产物)。 炭化窑与烘干机的热风炉采用管道相连接,炭化产生的可燃气体引至热风炉后点燃,产生高温气流。当炭化窑停止工作时,热风炉采用燃烧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高温气流。高温气流与原料一同进入干燥管,在高速热气流输送中,将原料中的水分蒸发。 4、制棒 运作方式主要是将干燥后的脱脂锯木面采用全封闭输送机输送至制棒机进行制棒。在电机的带动下,推进器高速旋转,用自身的螺旋将原料带入成型筒,成型筒通过加热圈加温,使原料中的木质素成分软化,黏合能力增强,再加之推进器头道螺旋的高强度挤压,最终得到**度高硬度的成型机制木炭棒。制棒成型过程主要是密闭机械过程,干燥后的锯木面在制棒机的螺旋机械挤压作用下,因摩擦作用产生高温,使得少量锯木面出现炭化,产生烟气。 5、炭化 成型棒由装入圆笼通过行车送入炭化窑,炭化工艺主要是原材料在缺氧条件下进行炭化处理,根据生物质热解原理,即半成品(薪棒)在炭化炉内的变化过程如下:点火自燃—加热脱水干燥—高温分解—材料表面可燃性气体燃烧—分解加剧。最终产生木炭+木煤气+木焦油、木醋液。 |
| 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雨污分流。(1)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1m3)除油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工业园****处理厂处理。(2)脱脂蒸馏使用的蒸汽锅炉补充水全部由锅炉加热为蒸汽进入锯木面脱脂工序,然后和蒸出的木油一同排出进入“过滤-隔油处理系统(处理量1m3/h)”,经过油水分离后回用于锅炉烟尘水膜除尘补充用水,不外排。(3)制软水设备中的树脂反冲洗水回用于蒸馏器冷却系统系统,不外排。 废气:(1)破碎筛分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粉碎机和筛分机进出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2)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布袋+水膜除尘系统1 套,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3)热风炉能源主要使用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煤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二级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4)制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DA004(15m)排气筒排放。(5)项目生产工序均设在封闭厂房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固废:(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燃烧生物质产生的锅炉炉渣与除尘水池沉渣收集后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等使用。(3)炭化窑在炭化过程中将会产生机制木炭次品(碎炭)收集后可售给周边农户等使用。(4)废包袋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 (5)木油、木醋液混合物经桶装收集后定期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理。(6)危险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将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雨污分流。(1)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1m3)除油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工业园****处理厂处理。(2)脱脂蒸馏使用的蒸汽锅炉补充水全部由锅炉加热为蒸汽进入锯木面脱脂工序,然后和蒸出的木油一同排出进入“过滤-隔油处理系统(处理量1m3/h)”,经过油水分离后回用于锅炉烟尘水膜除尘补充用水,不外排。(3)制软水设备中的树脂反冲洗水回用于蒸馏器冷却系统系统,不外排。 废气:(1)破碎筛分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粉碎机和筛分机进出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2)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布袋+水膜除尘系统1 套,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3)热风炉能源主要使用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煤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二级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4)制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水膜除尘+电除尘器处理后引至DA003(15m)排气筒排放。(5)项目生产工序均设在封闭厂房内,增设水喷淋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固废:(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燃烧生物质产生的锅炉炉渣与除尘水池沉渣收集后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等使用。(3)炭化窑在炭化过程中将会产生机制木炭次品(碎炭)收集后可售给周边农户等使用。(4)废包袋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5)木油、木醋液混合物经桶装收集后定期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理,项目实际生产运营中无木油、木醋液产生。(6)危险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将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破碎工序排放方式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2、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未建设;3、制棒工序废气与炭化窑引进热风炉燃烧废气合并一根排气筒排放;4、制棒工序废气与炭化窑引进热风炉燃烧废气在原“二级水膜除尘”基础上新增了一套静电式除尘器;5、原料贮存和上下料,在三面围挡加顶棚封闭贮存的基础上新增了水喷淋措施,6、原料在进入烘干、炭化工序前需要对原料进行脱脂处理,经脱脂后的原料在炭化工序不产生废木油和废木醋液,以上变动均属于正向改进措施。其它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7 | 0 | 0 | 0 | 0.07 | 0.07 | |
| 0 | 0.25 | 0 | 0 | 0 | 0.25 | 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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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53 | 0 | 0 | 0 | 1.53 | 1.53 | / |
| 0 | 1.64 | 0 | 0 | 0 | 1.64 | 1.6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破碎筛分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粉碎机和筛分机进出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 |
| 2 | 布袋+水膜除尘系统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 | 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布袋+水膜除尘系统1 套,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DA002)排放 |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 | |
| 3 | 水膜除尘+静电式除尘器 | 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热风炉能源主要使用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煤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二级水膜除尘+静电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满足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 4 | 密闭+水膜除尘+电除尘器 | 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制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水膜除尘+电除尘器处理后引至DA003(15m)排气筒排放 | 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1 | 在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在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 1 |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和火灾。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①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②建立完备的应急疏散体系③加强火灾事故防范④建立三级防控体系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编制应急预案等来降低事故概率和事故影响后果。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和火灾。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①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②建立完备的应急疏散体系③加强火灾事故防范④建立三级防控体系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编制应急预案等来降低事故概率和事故影响后果。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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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