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第三水厂碗窑水库取水口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水厂碗窑水库取水口**工程初步设计第1次澄清公告

****水厂碗窑水库取水口**工程初步设计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答疑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更正为: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市监管办登记后,其投标人将补缴预算价2%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诚信投标承诺书”标书代写

更正为:

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本单位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诚信投标。如果有违反以下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条款之一的,我单位愿意接受补缴投标预算价2%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把款项打入指定保证金专户,同时接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电子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8月7日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