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业发展,优化交通出行结构,****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将**市**新一轮共享单车投放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投放范围。本公告确定的投放范围为**市**(含**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
(二)总量设置。根据**市**城市交通路网结构、人口出行习惯、公共空间实际承载能力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核定**市**投放共享自行车2000辆、共享电单车2000辆,并按照不超过总量10%的标准量确定备用数量,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做到入库与补充平衡。车辆配额平等分配给运营企业(本轮选取运营企业2家),按照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1:1等额配比方式,平均分配配额给经评选具备运营服务条件的企业。未来总量设置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各阶段考核评价情况,实施动态调节。
(三)运营期限:本轮经营期从签订《**市**共享单车投放管理协议书》之日起计算,经营期为3年。在经营期限内,由运营企业统一负责**市**共享单车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工作。经营期内,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二、申请条件
申请在**市**从事共享单车运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作出公开书面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佐证;
2.运营企业具备一次性在**市**投放车辆能力(现场核验车辆,按照投放配额数量,具备立即投放条件),并保障项目的安全性、持续性、迭代性发展,符合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
3.运营企业投放共享单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技术认证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运营条件,符合《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共享电单车设计上必须完善超载断电、配备断电式头盔、单人骑行固定靠背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乘坐人员座位及装置;
4.需要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固定办公场所、调度车辆、中转仓、运维技术人员、投放企业管理人员。每100辆运营单车至少配备1名维护人员,每2000辆运营单车至少配置1辆调度车(调度车至少应满足装载20辆共享(电)单车的运力);采取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在**市**设立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
5.运营企业车辆使用手机终端系统需具有电子地图和规范引导车辆停放功能,在不破坏城市道路的情况下,车辆可实现高精定位、90度整齐垂停、精准停放电子围栏内的技术和功能,并可根据行业技术发展,及时更新更换配套设施;
6.运营企业需按照**市**共享单车停放点位规划及要求,根据企业投放共享单车配额数量,开展停放点位施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在完成停放点位建设后,开展车辆投放和运营服务,并引导承租人规范停放;
7.运营企业需组织专业化管理团队,负责共享单车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停放点位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保持车体干净整洁、停放秩序管理整齐划一,企业管理团队具备对违规停放车辆在30分钟内清理完毕的运营服务能力;
8.运营企业需设置与投放车辆总量相匹配的运维场所,并经消防安全认定,做好投放车辆保养维护,保障车辆和运维场所的安全性;
9.运营企业对承租人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车辆提供者与承租人相互承担的法律责任;
10.运营企业需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11.鼓励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承租人发生保险理赔时,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办理;
12.****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13.运营企业无条件实行承租人免押金政策,****银行或具有第****银行机构签订的资金支付协议;
14.对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承租人无法租还车辆的,应当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注册用户;
15.建立承租人投诉机制,设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快速妥善处理承租人合理诉求;
16.针对承租人制**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及个人骑行共享单车信用评价体系,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对承租人的监督管理,****管理部门对承租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7.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承租人身份信息,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18.运营企业要向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开放并提供本地注册用户数、投放车辆规模与分布信息、车辆运行与使用频率等信息数据;
19.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的模式,合理整合企业管理**,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委托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各运营企业投放车辆的精准定位停车、日常停放秩序摆放管理、路面车辆实时监管及调度、日常文明骑行宣传,并协助运营企业加强车辆维修维护,保证车辆状态良好、车身清洁。
三、投放程序
(一)申请从事共享单车租赁服务的企业,需在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邮箱****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报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和公告申请条件及评分细则中的所有相关资料。资料中证件材料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其他资料都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名结束后,由市城管执法委牵头,****运输局、市**局、市发改委、****监管局、市公证处、****执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部门代表等共15名,结合运营企业车辆技术、外观款式、管理服务等采取加权平均法,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出2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具体评选评分细则见附件《**市**共享单车准入评选评分细则》,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市**共享单车运营******局、市发改委、****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排名前2名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服务中心(市城管执法委二级单位)签订《**市**共享单车投放管理协议书》。****支队完成共享电单车审核、登记上牌程序后,运营企业开始在****运营。
四、退出情形
在市**开展共享单车相关业务的运营企业,如出现以下情形,启动退出程序,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1.运营企业自行退出
运营企业终止在**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的,应提前30日向市城管执法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向社会公告,依法依规退还租赁服务预付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
**市**现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本轮评选中落选的,含不报名参与本轮评选的企业主体,自签订本轮《**市**共享单车投放管理协议书》后15日内,无条件退出**市**共享单车市场,否则管理部门有权作出处理。
2.违反下列事项之一的,退出市场。
①运营企业违反公开书面承诺事项,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并确认,责令退出市场;
②运营企业采取套牌或超量投放共享单车的,一经发现并确认,责令退出市场;
③运营企业因管理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参加或不配合考评工作的;不按规定将数据接入监管平台,或存在数据造假的;非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应急指令的,责令退出市场;
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维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共享单车被依法扣押,总数量超过本企业配额30%的,责令退出市场;
⑤运营企业因运营服务质量原因,在组织开展的社会民调中测评满意度未达到60分及格标准的,责令退出市场;
⑥运营企业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自律要求、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经约谈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可公开通报相关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市场。
3.在综合考评中不达标的
实施“奖优罚劣”考评机制,对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日常运营情况,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开展月度考评。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减少相关运营企业车辆配额,并作为评为优秀等级运营企业的奖励,增加相应车辆配额。企业在一年内累计3次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收回全部车辆配额,责令该企业在30日内退出市**营运市场并向社会公示。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委制订。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申请在市**开展共享单车业务的运营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名(至2024年2024月8日12日17时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可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投放程序第一项中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运营企业公章和法人印章。
(三)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址:****服务中心(**市**区**二路41号)。
报名资料(含评分细则中关于书面承诺的所有资料)报送邮箱:****@qq.com。
(四)不接受投放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参加报名,违反此规定的均以无效处理。
(五)符合资格条件和投放运营要求的运营企业,报名结束后,发放**市**共享单车投放运营公开评选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斌
联系电话:0713-****671,133****9999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共享单车投放运营公开评选评分细则
2.**市**共享单车投放运营公开评选申请表
黄****委员会
****运输局
附件1
**市**共享单车投放运营公开评选评分细则
|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考核办法及评分规则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 企业 要求 (32分) |
1 |
资质证件 |
依法取得独立企业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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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管理制度 |
1.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单车运行维护和停放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保险理赔制度、单车回收管理制度、应急保障预案等6个制度健全,每个制度0.5分,共3分。 2.建立个人共享单车信用评价体系,得2分,无法建立的,得0分。 |
5 |
文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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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收费 |
收费方案要符合****经济发展水平,并兼顾市民经济承受能力,计费标准按照每10分钟使用时长为单位,价格最低的得5分。收费得分=最低基准价/收费报价)×价格权值 |
5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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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用户服务 |
1.运营企业APP客户端显示以下条款: (1)对违停行为,每次额外收取用户调度管理费金额。 (2)在禁停区或超出运营范围停放的,每违停一次额外收取用户调度管理费金额。 (3)对用户进行审核,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共享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符合三项得3分,符合二项得2分,符合一项的1分。 2.保护用户个人隐私,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得1分。 |
4 |
现场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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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商务业绩 |
参加评选企业提供近五年有2个城市同等规模业绩的得2分,1个业绩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现场演示 |
| 企业 要求 (32分) |
6 |
电子锁和语音提示 |
1.共享单车应使用有违停、超出运营区域等语音提醒的电子锁,设置语音提示得3分,无此项得0分。 2.电动自行车应控制时速,超过25km时持续语音提示,设置得3分。如出现超速或无语音提示情况,此项得0分。 3.采取技术手段控制超载问题的得2分,无此项得0分。 |
8 |
现场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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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用户保险购买 |
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全部购买,总保额不低于60万元,得3分,只购买一种或者总保额低于60万元的,得1分,无保险不得分。 |
3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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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固定办公场所 |
有2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得3分,10平方以上2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得2分,5平方米以上至10平方米以下办公场所的得1分,5平方米以下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与运维仓库合并使用的不得分。 |
3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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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维和技术能力 (36分 ) |
9 |
运维管理人员配备 |
按照车辆投放量1%至1.5%以上的比例合配备相应人员(运维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调运人员、换装电池人员等不能重复统计)的得2分,按车辆投放量1.5%以上配备运维人员的得4分,低于1%的不得分。 |
4 |
书面承诺 |
|
| 10 |
维修调运人员配备 |
1.按照每500辆共享单车配1名专职维修人员的标准,维修人员不能与运维管理人员、调运人员、换装电池人员等重复统计。达到标准的得2分,未达到的得0分。 2.使用专用调运车辆,车身统一涂装企业标识、服务热线电话的,得2分。 3.委托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维护管理,负责各运营企业投放车辆的精准定位、日常停放秩序摆放管理、路面车辆实时监管及调度的得2分。 |
6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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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电子围栏建设 |
1.投放区域内全面完成电子围栏设置,误差小于1米的得3分。 2.有90度整齐垂停技术的得3分。 3.引入超高频RFID技术的得3分。 按照技术标准内容合计得分。 |
9 |
现场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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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运维仓库 |
1.有固定的运维仓库,其在用面积对比实际投放量,低于1:5的(即5辆单车配1平方米仓库),得2.5分,超过1:10的,得0分。 2.仓库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的得2.5分,不满足的得0分 |
5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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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充电安全 |
1.有独立、符合安全要求的充电车间(柜)的,得3分。 2.充电设施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发,得1分。 3.充电车间(柜)平时不低于1个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得2分。 4.上述要求逐项得分,都不满足的,得0分。 |
6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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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数据实时共享、更新 |
运营车辆信息和共享单车使用人信用评价信息(不含个人隐私涉密信息)接入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并实时更新数据。接入并及时更新的得6分,不能接入的得0分。 |
6 |
现场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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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15分) |
15 |
投放车辆安全 |
1.投放车辆符合国家规范和质量技术要求,得3分。 2.投放车辆2024年生产的得3分,2023生产的得2分,2023年前生产的得分1分。(未注册登记使用车辆) 3.车辆断电式头盔、固定靠背等安全技术规范符合要求的得3分。 4.共享电单车具备车座自动识别多人骑行断电的得2分。 |
11 |
现场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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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安全生产工作 |
1.成立安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环节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工作人员的,得2分。 2.健全并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的,得2分。 |
4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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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经营(17分) |
17 |
重大活动响应配合 |
按要求落实应急预案工作,对社会突发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应急、保障等工作制度完善的,得4分。 |
4 |
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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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日常信息报送 |
对接数据平台要求,有现有用户量、车辆投放规模的得2分,有车辆分布区域、车辆使用频率信息的得2分,有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使用情况及管理人员花名册等信息的得2分。按照平台展示内容得分。 |
6 |
现场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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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违规使用 |
能够对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严重失信行为限制该用户的使用权限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系统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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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问题投诉 |
建立24小时值守服务热线的得2分,不建立服务热线的得0分。 |
2 |
书面承诺 |
附件2
| **市**共享单车投放运营公开评选申请表 |
| 说明 1.申请在**市**投放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企业应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
| 申请人基本信息 投放企业名称: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人签字:XXXX 通信地址:XXXX 邮 编:XXXX 电 话:XXXX 手 机:XXXX 电子邮箱:XXXX |
******局
****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