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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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技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厂****开发区九洲大道28号,建筑面积19773.58m2。项目目前有6个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品种包括熊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胆酸、牛磺熊去氧胆酸、生物酶等。生产熊去氧胆酸280t/a(化学法50t/a,酶法230t/a)、鹅去氧胆酸300t/a、牛磺熊去氧胆酸10t/a、胆酸50t/a、7-羟基10-甲基依他佐辛(MHB)100kg/a、自用生物酶187t/a。 |
| 环评机构 | 华青环保****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