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8
名 称:关于公开征集**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4〕396号)要求,着力解决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业性不足,责任心不强,决策支撑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运输厅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的安排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5.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6.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7.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8.评标结果公示前,****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9.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0.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
三、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
局基本建设科(610室)
联系电话:0744-****753
电子邮箱:****@qq.com
四、有关事宜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有关市场主体积极提供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提供问题线索时请列明项目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以及相关证据资料,并须载明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我局将**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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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