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地块位于官军路以北,蓝光雍锦府用地以西(详见附图1),地块占地面积约53596.62m2。根据《****开发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地块未来按照“A2文化设施用地”开发利用。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征收前属于农用地+城镇居住用地,地块使用权属于****社区居委****小组,在2014年将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厅以《******厅关于**县2014年度七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5〕154号)文件,同意将集体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施征地前地块为农用地及城镇住宅建设用地,无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地块征收至今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分布着草丛,少量灌木,地块及周围未出现过工矿企业等生产活动。
该地块于2024年6月19日******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证号为云(2024)**县不动产第****888号,地块使用权利人为****。
根据《****开发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地块未来按照“A2文化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经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污染痕迹及异味,土壤颜色未见异常,地块内整体环境良好,无可能涉及的污染物。
(3)地块东侧与SMK2013-15-3号未利用地块相邻,****中心商务区4号路与俊发空港城相邻,****居委会****小组未利用地块,北侧****储备中心未利用地块相邻。相邻地块主要为住宅用地和未利用地,历史上也未出现过工矿企业,非相邻地块历史及当前未涉及“6+1”行业,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对调查地块无影响。
(4)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历史上没有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历史至今无使用槽罐等设施情况,无污染物质泄漏的状况存在,地块周边无槽罐和泄露情况,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无危险废物的处置,地块内历史无管线、无沟渠。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无环境投诉情况。周边500m****学校对地块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综合判断该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地块构成影响。
(5)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至此结束,未来可用作为“一住两公”性质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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