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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利害关系人:
****教育局****中学项目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项目用地内规划有三栋教学楼、****活动室、一栋报告厅及垃圾站。项目位于佳园路以东、**路以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小学用地(A33),净用地面积26458.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452.21平方米,容积率0.62(规划条件:1.2),建筑密度17.60%(规划条件:28%),绿地率36.04%(规划条件:35%)。****中心复核,地块内、地块外均满足**要求;****中心复核,该项目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机场高速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规划条件通知单(CXTJ202****7007号)及相关规范要求。
1、图纸数量:1张
2、图纸名称: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8月8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2462
政策法规科0731-****3257 ****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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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