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县新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现将《**县新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县新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 帆
联系电话:151****2040(****)
2、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庚华
联系电话:176****7353(****)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