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实验室仪器及柜体)采购及安装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采购内容 | 标段A主要内容包括机械仪器部分:①电热鼓风干燥箱、万分之一天平、抽湿机、电动筛选器、碎米分离机、谷物选筛机、精米机、实验碾米机、电动分样器、砻谷机、钟鼎式分样器、小型实验用除杂机、高速全自动锤式旋风磨、格槽式分样器、水分磨、电动取样器、冷藏柜、电炉、超声波清洗机、空调、冰箱;②玻璃仪器、耗材部分:干湿温度计、比色管、温度计、玻璃漏斗、细砂分离漏斗、微量滴定管、酸碱滴定管、烘干铝盒、白色搪瓷托盘、玻璃分析皿、各种玻璃仪器、干燥皿、移液器;③气相部分:气相色谱仪;④重金属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赶酸器; 标段B主要内容包括柜体部分:①PP药品柜、铝木样品柜、铝木器皿柜、通风柜、钢木边台、钢木角柜、钢木仪器台、全钢天平台、全钢气瓶柜、水槽龙头、洗眼器、滴水架、万向抽气罩、实验台插座、实验凳;②实验室隔断部分;③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7日 | 开标地点 | **市**区云英路15号3****集团大厦4楼二号开标大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3日 | ||||
| 标段 A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拟中标人 | ****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陆拾壹万玖仟壹佰捌拾元整(¥619180.00) | ||||||
| 交付使用期 | 国产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6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天内按合同有关约定将设备及技术资料交付招标人使用。 | ||||||
| 交付地点 |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市**区那丰**侧、振邦路西侧)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多****公司 | |||||
| 投标报价 | 陆拾贰万零柒佰元整(¥620700.00) | ||||||
| 交付使用期 | 国产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天内按合同有关约定将设备及技术资料交付招标人使用。 | ||||||
| 交付地点 |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市**区那丰**侧、振邦路西侧)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陆拾贰万零贰佰壹拾叁元整(¥620213.00) | ||||||
| 交付使用期 | 国产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天内按合同有关约定将设备及技术资料交付招标人使用。 | ||||||
| 交付地点 |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市**区那丰**侧、振邦路西侧) | ||||||
| 标段 B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拟中标人 | ****公司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壹拾贰万伍仟捌佰壹拾壹元整(¥125811.00) | ||||||
| 交付使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天内按合同有关约定将设备及技术资料交付招标人使用。 | ||||||
| 交付地点 |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市**区那丰**侧、振邦路西侧)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壹拾贰万柒仟叁佰零叁元陆角整(¥127303.60) | ||||||
| 交付使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天内按合同有关约定将设备及技术资料交付招标人使用。 | ||||||
| 交付地点 |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市**区那丰**侧、振邦路西侧)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壹拾贰万陆仟贰佰叁拾捌元壹角整(¥126238.10) | ||||||
| 交付使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完毕且通过检验,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天内按合同有关约定将设备及技术资料交付招标人使用。 | ||||||
| 交付地点 |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市**区那丰**侧、振邦路西侧) |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 ||||||
| 异议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异议受理电话 | 0771-****5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