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配套项目(C、D区焦化项目)

审批
河南-周口-沈丘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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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600MA45J27R3B罗大春
王文堂**省**市**县
**省**市**钢铁产业园一期工程规划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一期配套项目(C、D区焦化项目)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21-C2521-炼焦
**省**市**县 **钢铁产业园一期工程规划内
经度:115.13593 纬度: 33.35467****环境局
2021-04-13
周环审〔2021〕50号****
2023-12-28120000
4062****
****1600MA45J27R3B******公司
****0100MA9GPCPW8W**省****公司
****0183MA47AELQXK2024-02-06
2024-02-082024-03-08
2024-07-112024-08-08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1RDj9W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焦炭(含焦粉):168万t/a干全焦 发电:****946654kWh/a焦炭(含焦粉):84万t/a干全焦 发电:****73327kWh/a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火车和汽车来煤—储配煤仓—粉碎—焦炉—余热锅炉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火车和汽车来煤—储配煤仓—粉碎—焦炉—余热锅炉系统—脱硫脱硝系统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原料装卸、输送、转运原料场等环节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储配煤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一次粉碎、二次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煤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煤塔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装煤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接焦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熄焦废气经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二次推焦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焦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焦炭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焦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石原料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石密前料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排放;**石成品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石原料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石灰成品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4m排气筒排放;焦炉烟气经循环流化床脱硫+袋式除尘器+SCR工艺处理后经80m高排气筒排放;矩形竖窑度气经S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石灰回转密废气经S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全厂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原料装卸、输送、转运原料场等环节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储配煤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72m和67m高排气筒排放;一次粉碎、二次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和31m高排气筒排放;混煤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煤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31m、34m、16m、27m、26m高排气筒排放;煤塔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8m、54.318m高排气筒排放;装煤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接焦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炼焦焦炉烟气经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处理后经82.5m高排气筒排放;熄焦焦炉烟气经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63m高排气筒排放;二次推焦和干熄焦环境除尘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筛焦废气和储焦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切焦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焦炭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3m、15.8m、24.1m、30.3m高排气筒排放;全厂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废气防治措施中焦炉烟气防治措施由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袋式除尘器+SCR脱硝系统变为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投入成本更高,废气处理效果更好,不属于重大变动;储配煤仓废气、一次粉碎、二次粉碎废气、煤塔废气、炼焦焦炉废气、熄焦焦炉废气污染物处理措施未变化,排气筒高度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增加干熄焦环境除尘,即干熄焦环境除尘和二次推焦除尘合用一个排气筒排放,增加废气收集系统,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排气筒高度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筛焦楼和储焦仓2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共用一根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量不变,排气筒高度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增加切焦废气处理措施,切焦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根27m排气筒排放,增加废气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焦炭转运站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变,增加袋式除尘器和排气筒数量,排气筒高度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噪声:源强控制、消声、隔音、减振和吸声等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土壤或地下水:分区防渗、土壤及地面硬化、防腐等措施;固体废物:备煤系统、熄焦系统、筛焦、炼焦系统及各煤转运站、焦炭转运站除尘器收集的煤炭粉尘及焦炭粉尘、**石原料筛分系统收集的粉尘、**石窑前料仓收集的粉尘、矩形竖窑系统收集的粉尘、**石成品仓收集的粉尘、石灰石原料筛分系统收集的粉尘、回转密收集的粉尘及活性石灰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反****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脱硝工段废催化剂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源强控制、消声、隔音、减振和吸声等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土壤或地下水:分区防渗、土壤及地面硬化、防腐等措施;固体废物:备煤系统、熄焦系统、筛焦、炼焦系统及各煤转运站、焦炭转运站除尘器收集的煤炭粉尘及焦炭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反****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脱硝工段废催化剂等交由**嘉****公司处置。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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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5.16 0 0 0 55.16 55.16 /
0 211.36 0 0 0 211.36 211.36 /
0 122.95 0 0 0 122.95 1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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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对原料装卸、输送、转运原料场等环节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储配煤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一次粉碎、二次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煤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煤塔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装煤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接焦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熄焦废气经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二次推焦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焦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焦炭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焦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石原料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石密前料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排放;**石成品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石原料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石灰成品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4m排气筒排放;焦炉烟气经循环流化床脱硫+袋式除尘器+SCR工艺处理后经80m高排气筒排放;矩形竖窑度气经S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石灰回转密废气经S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省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焦化行业限值要求、氨贮罐无组织氨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对原料装卸、输送、转运原料场等环节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储配煤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72m和67m高排气筒排放;一次粉碎、二次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和31m高排气筒排放;混煤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煤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31m、34m、16m、27m、26m高排气筒排放;煤塔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8m、54.318m高排气筒排放;装煤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接焦废气经车载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炼焦焦炉烟气经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处理后经82.5m高排气筒排放;熄焦焦炉烟气经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63m高排气筒排放;二次推焦和干熄焦环境除尘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筛焦废气和储焦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切焦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焦炭转运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3m、15.8m、24.1m、30.3m高排气筒排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4类标准限值 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4类标准限值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土壤及地面硬化、防腐等措施 分区防渗、土壤及地面硬化、防腐等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备煤系统、熄焦系统、筛焦、炼焦系统及各煤转运站、焦炭转运站除尘器收集的煤炭粉尘及焦炭粉尘、**石原料筛分系统收集的粉尘、**石窑前料仓收集的粉尘、矩形竖窑系统收集的粉尘、**石成品仓收集的粉尘、石灰石原料筛分系统收集的粉尘、回转密收集的粉尘及活性石灰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反****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脱硝工段废催化剂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备煤系统、熄焦系统、筛焦、炼焦系统及各煤转运站、焦炭转运站除尘器收集的煤炭粉尘及焦炭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反****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脱硝工段废催化剂等交由**嘉****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依托现有工程2500m3事故池 依托现有工程2500m3事故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度沉淀池+V型滤池+贮水池+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依托现有项目2500m3事故池。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度沉淀池+V型滤池+贮水池+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依托现有项目2500m3事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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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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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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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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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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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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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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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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