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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8-08
| 项目名称 | 伊滨区排水防涝设施(北部片区)建设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示范区规划区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潘亚伟 |
| 联系人 | 宋雨 | 联系电话 | 186****4674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983.59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子项目: 1、****泵站:主体工程包括混流泵 4 台、地下泵池1200m2、进水渠道 100m,出水压力管道 1200m,泵房 350m2及其他配套设施;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柜 18 套、电力电缆 9300m,监控系统 1 套、配电管理房 1000m2及其他配套设施,另配套室外工程4100m2。 2、**街排水渠:**排水渠 2500m、6m×3m 的单孔箱涵 102m等配套工程。 3、安澜街排涝渠:修缮排涝渠边坡 57500m2,**绿化给水管道 7200m,检查井 26 座、钢制护栏 7200m 及渠底清淤 2400m2 等配套工程。 4、信息监测系统 1 套。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土建工程中产生的产生的扬尘、施工场所物料(土、沙、灰)堆积产生浮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取严格执行施工工 地“七个100%”防尘措施及做好施工现场车辆组织避免拥堵等措施后通过大气稀释和大气扩散作用排放至排放至周围环境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采取设置临时沉淀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放置,统一收集整理****填埋场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管理,对一些高噪音设备采取临时隔音屏障等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 ||
| 承诺:**** 潘亚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潘亚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