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监控设备系统服务项目延期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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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监控设备系统服务项目延期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监控设备系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8 月 9 日14:30至15: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9 日15:00。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9 日15:00。标书代写

修改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9:30至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10:00。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10: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方法”中的“二、评审方法”

原文:

3. 评分及其统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分。本项目无需投标报价,不设价格评分,故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即为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修改为:

3. 评分及其统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供应商的价格评分。将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方法”中的“四、详细评审”

原文:

1.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评分。

(1)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见附表3中的《技术商务评分表》。

****小组校核后的供应商的有效最终磋商报价定义为评标价。

修改为:

1.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评分。

(1)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见附表2中的《技术商务评分表》。

(2)价格评分:

****小组校核后的供应商的有效最终磋商报价定义为评标价。

取各评标价的最低价为磋商基准价。评标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定为 100分(基准分);评标价高于基准价的,其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三、增加信息:

增加事项:采购文件

增加内容:

(1)增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方法”六、价格评审

现文:

六、价格评审

1. 磋商小组邀请所有有效供应商参加磋商,按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抽签的先后顺序的形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2.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小组决定)。****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应即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4. 若供应商的后次报价高于前次报价,磋商小组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5. 价格评审修正

(1****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如某供应商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若该供应商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①-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无效响应。

(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小组进行重新评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价格评审, 只有通过价格评审的报价才能进入详细评审。详见《价格评审表》、《评审价格修正表》(见增加信息(2)附表2、附表4、)。

(2)增加附件表3、附件4


附表3:(注:本表不需要供应商填写)

价格评审表

序号

供应商

最后磋商报价不高于第一轮报价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1

2

3

4

备注:1. 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 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评委签名: 日 期:


附表4:

第 轮磋商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第 轮磋商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是否为最后一轮 是 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

2024****监控设备系统服务项目

****

(大写):

(小写):

相关承诺

注:“第 轮磋商报价及承诺一览表”须供应商磋商报价时填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表格(价格和相关承诺在磋商时填写)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于磋商当天单独携带至开标现场(该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自行携带,在进行最终报价时填写提交)。建议供应商携带三份或以上备用。

供 应 商 名 称: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日 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长江路18号紫园16栋二座27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20,132****7476

****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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