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19-016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08 13:51 至 2024-08-23 13:5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6702.37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新****路与国道大街交叉处(西北角) | |||
| 经度 | 112.978366 | 纬度 | 39.08124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13 至 2024-08-02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文泉 | 单位联系电话 | 155****9007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实朴****公司 | ||||||
| **实朴****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吴雷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4****902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雷**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4****063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上馆镇**天府大厦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2019-016号宗地位于**市**新****路与国道大街交叉处(西北角);****路,南至京昆线,西****商铺,****中学,原用途为仓储用地6702.374平方米,现拟变更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2、根据本调查地块内的现状、历史用途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本次土壤监测共布设点位7个,分别T01/S01、T02、T03、T04、T05、T06/S02、对照点;在地块外西北侧约710m上风向农田处无明显污染痕迹、受干扰较小的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地块内6个柱状样采样点位,地块外1个场外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4组(含平行样3组);最小采样深度为0.5m,最大采样深度为10.0m。 3、地下水S01、S02临时监测井于2024年6月23日建井,并于2024年6月24日进行了成井洗井。本次调查临时监测井均于2024年6月26日进行了采样前洗井并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此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含1组现场平行样品)。 4、根据所有土壤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其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5、根据所有地下水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除硝酸盐氮外,其余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相应指标的Ⅳ类限值标准要求。硝酸盐氮检出数值较高,考虑到受当地地质的影响。 6、风险筛选结果表明,除硝酸盐氮外,该调查地块所检污染物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和标准限值,硝酸盐氮检出数值较高,考虑到受当地地质的影响且由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使用且该地块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硝酸盐氮不作为该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