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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异议回复
潜在投标人:
对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出的异议作出如下回复:
异议内容:针对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贵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类似业绩的要求如下: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19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26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 请问对该资格要求的业绩的理解是市政公用工程不少于1519万元,且包含排水工程还是单指不少于1519万元排水工程恳请业主、代理公司给出明确答复!
回复: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中排水工程不少于1519万元;
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中排水工程不少于2126万元;
招 标 人:****;
地 址:**县沱江镇春晓路56号;
联 系 人:何江琳;
电 话:139****7535(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518****广场1栋1702号房;
联 系 人:李超、张志山、宋立红;
电 话:152****9669、186****198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