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2-****592****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邮编:642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 **市**市界市镇、胡家镇、普润镇、古湖街道 | **** | ******公司 | 包****水库~**河连通工程、**水库~百丈湖连通工程、****水库~**河连通工程)、清淤疏浚(**河约5.48km、石碾河约5.23km、古宇庙河约3.83km、两道桥河约1.99km,黄荆沟约2.74km)、岸坡整治(**河约5.77km、石碾河约3.77km、古宇庙河约1.91km、两道桥河约0.61km,黄荆沟约4.45km)、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生态种养区、两道桥生态种养区,黄荆沟河道岸坡植物等滨水生态防线构建)以及河湖管护(构建基于统一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业务管理平台和统一公众服务平台、统一监控管理平台的综合信息化平台等) | 一、营运期: (1)噪声:****泵站的监测管理,保证泵站正常运行。 (2)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其他部门意见 1.****水利局《关于**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隆水发【2020】245号)同意项目建设。 2.****水利局《关于印发**市**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水利措施)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内水资函【2020】42号)同意项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