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为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现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响应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在中华人民******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经营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具备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相应资质。
四、委托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对象
1.****中心位于**区环**路300号B座506、507房产(合计面积247.11平方米)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对**区下塘西路2号首层房产(面积315.94平米)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3.对**区德政中路里仁坊11号201房产(面积73.2平方米)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4.对麓景路7号7楼房屋国有部分面积370.36平方米(占楼层总面积514.6平方米的71.97%)合同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二)交付成果及时限
交付成果:分别出具4处房产(合同权益)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交付时限: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之内。
(三)验收方式
受托单位受托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分单位提交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经我局审定同意后,即视为成果验收通过。
(四)参与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人员队伍、成功案例等单位实力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单位开展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6.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7.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8.总报价及其报价明细;
9.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五、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项目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密封后,于2024年8月14日18:00前交至**市****发展中心****管理部(**市**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716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封面请注明“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报价材料。
七、其他
我****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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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