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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致各位潜在响应人: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因需求发生变化,项目暂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合约法务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海桐街 452 号
联 系 人: 巫劲松
电 话: 158****5686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