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

审批
青海-西宁-湟中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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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8

项目名称 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工业园区广鑫大道26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261.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秉琳
联系人 吴东年 联系电话 136****4160
项目投资(万元) 30307.2 环保投资(万元) 1938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电解烟气脱硫系统:(1)电解一系列、二系列分别对应新增3套脱硫系统,每套脱硫系统新增配置2台超细液滴脱硫装置,2台超细液滴脱硫装置共设置3台浆液循环泵(2用1备) 高效除尘除雾器,烟囱底部设置浆液循环池。当浆液池中浆液浓度达到排放标准时,浆液通过石膏浆液排出泵输送至石膏浆液缓冲池。为防止吸收浆液池中固体物沉积,吸收浆液池设置搅拌系统。(2)超细液滴脱硫装置与烟囱之间采用烟气管道方式连接,在超细液滴脱硫装置内完成脱硫和除尘后,净烟气通过烟气管道排入到烟囱中,最后达标烟气排放到大气中。(3)电解一系列、电解二系列共配置1套制浆系统,制浆系统包含1座石灰石粉仓、1个石灰石浆液池、3台石灰石浆液泵以及相关的管道和阀门。(4)项目实施后电解烟气SO2排放浓度将由180-200 mg/Nm3降低到35 mg/Nm3以下。 2.炭素焙烧烟气脱硫系统:(1)在现有净化系统的基础上增加脱硫系统,烟气由排烟引风机出口引出至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设备采用超细液滴脱硫装置。(2)目前一期、二期配置共配置4台焙烧,1台焙烧炉对应1套焙烧净化系统,每套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冷却塔及雾化系统、电捕焦油器、袋式除尘器、排烟引风机。4台焙烧炉共新增4套脱硫系统,一期和二期各2套。新增脱硫系统在现有电捕 干法吸附系统利旧的基础上,烟气由排烟引风机出风口引出,进入超细液滴脱硫装置,新增的每套脱硫系统处理1台焙烧炉烟气,配置在现有焙烧烟气净化旁空地。一期2套脱硫系统共用1套石灰石制浆和石膏脱水系统,脱硫综合楼配置在现有2套焙烧净化系统旁空地。每套脱硫系统设置1个超细液滴脱硫装置,二期与一期情况相同。(3)每套脱硫系统配置1台超细液滴脱硫装置(处理1台焙烧炉烟气),每台脱硫装置设置2台浆液循环泵 高效除尘除雾器,采用2层浆液雾化喷淋方式(1用1备)。(4)项目实施后碳素焙烧烟气SO2排放浓度将由350 mg/Nm3降低到35 mg/Nm3以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电解烟气经现有氧化铝干法吸附和布袋除尘后进入**的脱硫系统采取超细液滴脱硫装置措施后通过60米烟囱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炭素焙烧烟气经烟道接入超细液滴脱硫装置进行脱硫净化,烟气在脱硫装置内脱除SO2等杂物后,并经除尘除雾器去雾滴后,进入末端烟囱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脱硫废水采取本项目**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回用管道排放至脱硫系统生产工艺用水系统回用
固废 环保措施:
1.烟气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渣主要为硫酸钙、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2.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粉返回生产系统回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烟气净化系统风机进出口采用弹性接头和消音器。
承诺:**** 王秉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秉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4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