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对讲机加装录音模块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现就行车对讲机加装录音模块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 1 |
行车对讲机加装录音模块 |
具体技术要求见询价公告附件:《**车辆段行车对讲机加装录音模块项目技术要求》 |
台 |
16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
**车辆段 |
表中数量为暂定,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如报价人不是法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3.2 ****公司资质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讲机维修相关业绩证明),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3报价****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4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报名,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不接****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采购询价报价函》、《**车辆段行车对讲机加装录音模块项目技术要求》。
4.2 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4日15时00分。
4.3 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将填写完整的《采购询价报价函》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对讲机维修相关业绩证明等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应为“**车辆段标书代写行车对讲机加装录音模块项目”。
4.4 未按要求填报和提交《采购询价报价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对讲机维修相关业绩证明等扫描件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采购询价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空白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完整填写的《采购询价报价函》扫描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对讲机维修相关业绩证明等扫描件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2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不含税单价、总价及合计不含税总价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3 对报价人价格以合计不含税总价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单价”为包到不含税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4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条款。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新魏路2号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791-****2344、136****8350
接收报价函邮箱:****@163.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