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虎溪校区电力增容—K5开闭所已****发展局以 2311-500356-04-05-6573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虎溪校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虎溪工科实验大楼负一层,**K5开闭所一座,供电容量18900千伏安,****电站到开闭所管廊建设及开闭所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本工程位于**市高新区,建设内容为专用 10kV K5 开闭所、变电站至k5开闭所2回10kV 电缆及土建通道。K5开闭所两回10kV分别由110kV****电站、110kV ****电站引来,电缆长度约为5.2km、3.6km;****大学**路、大学**路、大学城南路、轨道1号线、在建轨道 27号线、****虎溪校区等区域。
由于110****电站尚未建成,因此本工程**的K5开闭所分两次建设投入使用,其中110kV****电站第一回路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110****电站待建成投入使用后,按原定方案接入K5开闭所。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变配电工程、电力管网工程、路面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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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沙正街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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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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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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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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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400000 | 邮编: | 401120 |
| 联系电话: | 023-****6239 | 联系电话: | 023-****6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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