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幸福三社**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市九****委员会****发改委投〔2024〕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代理业主为**桃******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村改造专项借款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桃******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华岩镇东**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计划建设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2.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65万平方米(I27-1/03、I29/05地块7.33万平方米,I30-2/06地块1.3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3万平方米,安置房平均按80平方米/户测算,预计可**置房1082套,安置1082户,约2597人(2.4人/户)。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1184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586.3万元
2.4 招标范围:(1)勘察范围: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超前钻等专项工作,并包括补勘及技术交底等为完成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勘察工作。
(2)设计范围:完成幸福三社**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以上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景观、装修、装配式、海绵城市、绿色建筑、BIM等内容。最终具体设计范围以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为准,并以此进行设计费结算。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 70 日历天,其**案设计 25 日历天,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
(不含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 25 日历天,勘察工作穿插进行,需满足各阶段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岩土工程勘察(分项)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由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 招标人: | ****、**桃******公司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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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坡区渝隆大厦30楼、**市**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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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岸区茶园新区梅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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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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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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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401336 | |
| 联系电话: | 023-****2779 | 联系电话: | 023-****2361 |
| 传真: | 传真: | 023-****2352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农行******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10********003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