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建筑(汽开区第一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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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省长****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长****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勘察、****文物局文物保函〔2022〕1065 号文件、****文物局吉文物发〔2023〕14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省长****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规模:****小学、生活区第67栋、69栋、70栋文物建筑,总建筑面积13441.28㎡ 。

2.3 招标范围:包括测量、勘察、施工图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219.98元。

2.5 建设地点:**省**市汽开区。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7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5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15日16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9428、136****5937。电子标服务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开标****服务中心二楼 209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标书代写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签到。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签章。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大街7766号

联系人:王旭斌

联系方式:0431-****131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维昌街28****广场C号楼9层

联系人:余伟林

电 话:165****3538

****管理部门:****开发区****办公室

电话:0431-****1522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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