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文件中绩效目标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聚焦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增进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打造现代农业示范样板。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3个****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在**县辖区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组织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基地。
二、遴选程序:****基地的,须基地所在乡镇推荐,在规定期限内向****提出申请,填写****基地申请表(附件)、提交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认定后统一竖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必须是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的;
2、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工商局正式注册;
3、基地必须与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对接,签订对接合同;
4、基地规章制度完善,建立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管理规范。
四、****基地职责:
1、基地年内必须示范推广2项以上符合**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要总结技术操作规程及推广应用效果,收集整理示范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自建、****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基地****农业农村局签订技术示范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
2、基地要按照技术示范协议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技术手册、培训班、现场观摩等图文资料归档工作。
3、基地年内要组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活动、科技示范户、农户等观摩培训4次以上。
4、基地要做好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总结,****农业农村局。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按2024年项目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基地所属乡镇推荐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基地土地流转协议;
5、基地与**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对接**的协议等;
6、基地规章制度或运行管理办法。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2024年8月19日18:00前)向****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至****产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卢玲,联系电话:****5250,139****0133)
附件:
**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基地申请表
****
2024年8月9日
附件:
**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
****基地申请表
编号: 年度:2024年
| 基地名称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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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地址 |
归属/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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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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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主要品种、关键技术、种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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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指导单位 |
联系专家 或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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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 单位 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基地,****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基地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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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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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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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归属:科研单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等;规模:亩/头/只
2.****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