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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拟受理**县隆佳宝五里街市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事项,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变更内容:
1.因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调整,地下室平面布局变化,停车位布置重新调整,总位数24个保持不变。
2.北侧立面材料颜色进行调整。
三、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0488;
联系地址:**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