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广泽大厦项目规划现状情况的公示

审批
陕西-西安-雁塔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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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泽大厦项目规划现状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9 10:23
内容概述 ****公司的广泽大厦项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公示了该项目的各项情况,包括建筑规模、公建配套、**遮挡、车位信息、违法建设认定等,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指标不满足要求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发布时间:2024-08-09 10:23

****公司申请对位于**区丈八东路与子午大道西南角;北邻丈八东路,南临立**,西邻东华林路的广泽大厦项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现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政府批复的广泽大厦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广泽大厦,现状建筑共有1栋,规划条件书地上建筑面积283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050平方米,配套公建600平方米(包含15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300平方米,公共厕所50平方米,变电室5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5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10平方米,停车位317个,容积率4.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本次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测绘院2023年5月实测报告,该项目地上建筑面积28621.38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808.709平方米,配套公建721.676****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90.759平方米,便民店163.282平方米,公共厕所52.6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3.819平方米,物业用房61.16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409.166平方米,停车位261个,容积率4.53,建筑密度20.64,绿地率21.5%。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如:

住宅楼,地上32层,地下3层,其中1层包含便民店163.282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90.759平方米,,公共厕所52.6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3.819平方米,物业用房61.166平方米,1-32层为住宅,住宅建筑面积26808.709平方米,地下3971.403平方米;

地下车库,地下3层,建筑面积6437.763平方米。

三、公建配套建设情况

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2014年1月14日该项目规划条件书应配建公建:便民店15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300平方米,公共厕所50平方米,变电室5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50平方米,合计600平方米。

依据实测该项目配建公建:便民店163.282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40.759平方米,公共厕所52.6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3.819平方米,物业用房61.166平方米,治安联防站50平方米,合计721.676平方米。须补建变电室50平方米。

四、**遮挡情况

依据2021年1月29****信息中心出具的《广泽大厦**分析报告审查意见书》,广泽大厦项目规划建筑自身均满足大寒日2.0小时**标准;对周边住宅建筑未产生**影响。

五、车位信息

依据该项目规划条件书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317个。实测该项目机动车停车位261个,地上停车位38个,地下停车位223个,尚有56个车位未落实。

六、项目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2019年7月3****分局于出具了《关于广泽大厦违法建设的认定转办函》。

七、其他情况

1、依据2024年7月11日**创霖****公司出具的《广泽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涉及强制性指标问题:1、实测总建筑面积超过《****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1347.207)。2、地上建筑面积超过《****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448.041)。3、住宅建筑面积超过《****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1758.709)。4、商业建筑面积不满足《****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1609)。5、未设置室外健身活动设施、垃圾收集点,不满足《****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6、地下停车建筑面积不满足《****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3072.237)。7、容积率超过《****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0.05)。8、建筑密度超过《****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3.43%)。

一般问题:1、绿地率不满足《****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8.511%)。2、机动车位数量不满足《****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2014-01)文件要求(-56)2、根据《**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住宅楼(裙房)北侧、电动自行车棚1西侧、电动自行车棚2西侧、立体车库南侧、地下车库西侧、地下车库东侧、地下车库南侧退用地界线的距离不满足规划要求(-3.80)(-11.28)(-11.45)(-6.73)(-2.87)(-1.29)(-1.20)。3、根据《**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电动自行车棚1、电动自行车棚2的西侧退道路红线距离不满足规划要求(-3.28)(-3.45)。4、根据《**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电动自行车棚1、电动自行车棚2互为山墙侧布置,间距不满足规划要求(-5.15)。依据处遗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2、依据合规性技术审查表显示,该项目地质灾害涉及低易发区(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提供《广泽大厦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表》编号:雁**地灾评估审2023年32号。

该项目已建成,并交付入住。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23日

联系电话:029-****1064

地 址:**市**区朱雀大街21号朱雀云天

邮 编:710061

公示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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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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