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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的检测数据支持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①调查地块为**市2016年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省**市**市胜芳镇胜富路、芳济道交叉口东600米处,面积27896m2,合计41.844亩。
②调查地块周边地块可能存在交叉污染情况。
③本地块土壤特征污染因子为: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甲苯、二甲苯和有机农药类。综上所述,初步判断调查地块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应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该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环境污染以及污染程度等情况。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8组(包括平行样2组)。调查地块土壤钻探样品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对应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地块土壤中检测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均未超过所选筛选值,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因此,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一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