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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曲卓木乡曲卓木村边境村乡村**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城投****公司 |
| 编制单位 | **楚泽****公司 |
| 监测单位 | **市****公司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 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城投****公司 于2024年8月10日在**市**市主持召开了曲卓木乡曲卓木村边境村乡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特邀专家、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6日 代建单位:**城投****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楚泽****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光庆/199****3977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