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临床技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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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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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医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8-09 至 2024-08-15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孟庆懿
(********医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采购文件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更正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11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政府采购网)。 标书代写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8588。
3.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医院)
地 址: **省**市**区**大街四段26号
联系方式: 0421-****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街三段 12-1 号
联系方式: 042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谕
电 话: 182****987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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