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内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00-XZTP-G2024-0006]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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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2024-08-09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校内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2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校内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限价的投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下浮率):≧5﹪。

采购需求:

****校内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本企业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1.时间:2024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6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08月16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2023年08月1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即登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电子标服务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08-22 09:30 (**时间)

地点:****开标室(********A座-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08-22 09:30 (**时间)

地点:********A座9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30

2.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3.地点:同开标地点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周清华 联系电话:0516-****0586

地址:********A座-9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f19bcb04-a464-44d3-9102-557afdd9b2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新区**北路63号

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0516-****9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花园SA#-1-901

联系人:周清华

联系电话:0516-****0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清华

电话:0516-****0586


****校内零星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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