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黑河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建设项目

审批
黑龙江-黑河-爱辉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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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2********878587C程知元
李福元**省**市**区
**省**市**区**路6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医院(黑****基地) 建设项目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Q8411-Q8411-综合医院
**省**市**区 机场路东侧、龙源**侧
经度:127.47305 纬度: 50.23343****环境局
2020-12-28
黑市环审〔2020〕33号****
2021-09-3094150
2245****医院
122********4992436******公司
****0102MA18WRN6XP******公司
****0102MA18WRN6XP2024-01-31
2024-07-122024-08-08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4655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建床位650张,日接诊人数1300人拟建床位650张,日接诊人数1300人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运营期,项目建设1座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项目建设1座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放射科放射性废水单独收集经衰变池预处理,办公及病区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1****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消毒时间不小于1.5h。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1200m3,****处理站内西侧;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设置自动监测设备,消毒池出口设置余氯在线监测设备。 地下水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K≤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K≤10-10cm/s,防渗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并按专用警示标识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生活垃圾间、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地下建筑物为重点防渗区,底部采用粘土、**度聚乙烯土工膜(HDPE)进行防渗处理,等效黏土Mb≥6m,K≤10-7cm/s,防渗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防渗技术要求。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部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Mb≥1.5m,K≤1.0×10-7cm/s,防渗等级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防渗技术要求;废污水收集管材的选取严格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对厂内排水系统做防渗处理,防渗等级应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防渗技术要求。 废气:项目3台5.6MW燃气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分别经3根60m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对产臭单元采取加盖密闭设计,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设集气系统收集恶臭气体,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发电机烟气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通风换气后通过放置绿地处2.5m高的排风口排放;本项目设置1处食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病区病房、卫生间等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含菌废气经紫外线杀毒后经专用排风烟道排放;手术室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送风应经过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三级处理,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经过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利用房屋建筑隔声。 固体废物: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间。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过滤器介质均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其中病理性废物应贮存在冷冻冷藏设备,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过滤器介质均按照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化粪池污泥经脱水和石灰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间,定期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餐馀垃圾和废油脂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人员处理。废水:办公及病区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1****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消毒时间不小于1.5h。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1200m3,****处理站内西侧;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设置自动监测设备,消毒池出口设置余氯在线监测设备。 地下水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K≤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K≤10-10cm/s,防渗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并按专用警示标识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生活垃圾间、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地下建筑物为重点防渗区,底部采用粘土、**度聚乙烯土工膜(HDPE)进行防渗处理,等效黏土Mb≥6m,K≤10-7cm/s,防渗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防渗技术要求。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部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Mb≥1.5m,K≤1.0×10-7cm/s,防渗等级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防渗技术要求;废污水收集管材的选取严格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对厂内排水系统做防渗处理,防渗等级应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防渗技术要求。 废气:项目3台5.6MW燃气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分别经3根60m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对产臭单元采取加盖密闭设计,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设集气系统收集恶臭气体,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发电机烟气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通风换气后通过放置绿地处2.5m高的排风口排放;本项目设置1处食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病区病房、卫生间等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含菌废气经紫外线杀毒后经专用排风烟道排放;手术室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送风应经过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三级处理,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经过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利用房屋建筑隔声。 固体废物: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间。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过滤器介质均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其中病理性废物应贮存在冷冻冷藏设备,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过滤器介质均按照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化粪池污泥经脱水和石灰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间,定期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餐馀垃圾和废油脂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人员处理。
项目放射科不涉及同位素治疗和诊断相关程序,无放射性废水产生;锅炉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未建设,改建为3台燃天然气热水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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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3.8 43.8 0 0 43.8 43.8
0 25.13 25.13 0 0 25.13 25.13
0 5.913 5.913 0 0 5.913 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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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 **1****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消毒时间不小于1.5h。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1200m3,****处理站内西侧;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设置自动监测设备,消毒池出口设置余氯在线监测设备。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总余氯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2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经屋顶高空排放。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饮食业油烟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措施、设备间封闭、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安装减振垫,并放置在封闭的构筑物内,构筑物采用隔声窗、吸声材料和高效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监测,监测指标为昼夜等效声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生活垃圾间、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地下建筑物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7cm/s,同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部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废污水收集管材选取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排水系统按标准进行防渗处理。污水处理站东北侧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眼。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和废过滤器介质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其中病理性废物应贮存在冷冻冷藏设备,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的栅渣和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和生活****公司和市政部门处置。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储运过程中存在潜在环境风险隐患。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和专用暂存箱,外部设置警示标志,确定专人管理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按照危废管理要求进行转运。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废****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处理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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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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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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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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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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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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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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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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