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870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东门连接线及**骑游道) | **省**市**区**街道 | **** | **添冠****公司 | 东门连接线路线全长1062.525m,双向四车道,与护城溪相交处设置1座桥梁。**骑游道全长约7200m,于起点处、龙滩河相交处分别设置1座桥梁。 | 施工期: 1.废气:湿法施工,物料密闭运输并采用篷布遮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设置围挡施工等。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不能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 营运期: 1.废气: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加强道路养护,定期洒水清扫等。 2.废水:定期检查清理雨水排水系统。 3.噪声:加强道路周边绿化,加强道路管理维护,加强来往车辆管理,首排建筑安装隔声窗等。 4.固废:沿线设置垃圾桶,环卫人员定期清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