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非自动评审]**(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象湖**东新一路575号
邮政编码:330052
联 系 人:宁先生
电 话:0791-****1097
传 真:0791-****10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791-****255
电子邮件:****@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运输厅
地 址:**省**市红谷滩新区**路1****中心西5栋
**省**市红谷滩新区**路1999号
电 话:0791-****3837 0791-****5257
传 真:0791-****3837 0791-****5257
邮政编码:330036
招标人监督部门:****集团****建设部、纪委(监察专员办)
地 址:**省**市红谷滩新区**湖风顺东街666号
电 话:0791-****3875、****3447
传 真:0791-****3219、****3447
邮政编码:330108
招标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地 址:**省**市**县象湖**东新一路575号
电 话:0791-****1537
传 真:0791-****1537
邮政编码:330052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0000
2024年8月9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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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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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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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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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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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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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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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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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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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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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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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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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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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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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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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含有投标报价内容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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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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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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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如有)、制造销售商授权书(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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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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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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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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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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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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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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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2.1.3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加盖单位电子章 |
| 分项报价表说明 |
分项报价表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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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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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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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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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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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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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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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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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包括沥青生产能力、库容状况、业绩):15分 技术部分(供应能力):15分 投标报价:7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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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价E=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 ①当N<6时,n1、n2均取0; ②当N≥6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 n1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n2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M=N/4,M向下取整。 N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现场开标有效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标书代写 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随机权重法 评标基准价P=A×K+B×(1-K) A——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的平均值 K——权重系数,由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X、Y两个系数构成,K=(X+Y/10)/10,其中X有4个系数,分别为3、4、5、6;Y有10个系数分别为0、1、2、3、4、5、6、7、8、9。标书代写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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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示例:0.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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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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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15分) |
生产能力 (2分) |
基质沥青生产能力 |
2分 |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2分。 (2)2023年度的基质沥青生产能力加分: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所使用品牌的基质沥青在2023年度的生产能力每增加200万吨,加0.4分,本条最多加0.8分。 |
| 沥青库库容状况 (6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沥青库位置和库容量 |
6分 |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3.6分。 (2)自有或租赁沥青库库容量合计不少于4万吨[距离本项目指定位置(地址:**县**乡黄泥窝村)直线距离≤300公里],加2.4分。本条最多加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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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7分) |
投标人近五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同)完成沥青材料供货业绩(以供货完成相关证明材料中提供的供货完成时间和数量为准)标书代写 |
3分 |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8分。 (2)单个合同沥青供货量业绩:近五年完成1个合同沥青供货量≥4万吨的,加0.6分,本条最多加0.6分。 (3)累计沥青供货量业绩:累计完成沥青供货量每增加8万吨(不足部分不计)加0.3分,本条最多加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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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钢材(指同时包含钢筋、钢绞线)材料供货业绩(以供货完成相关证明材料中提供的供货完成时间和数量为准) |
4分 |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2.4分。 (2)单个合同钢材供货量业绩:近五年完成1个单个合同钢材供货量≥20万吨的加0.4分,本条最多加0.4分。 (3)累计钢材供货量业绩:近五年累计完成钢材(指同时包含钢筋、钢绞线)供货量每增加20万吨(不足部分不计)加0.6分,本条最多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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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15分) |
拟供货沥青、钢筋、水泥、桥梁附属材料及房建工程装修材料等材料生产情况及制造销售商的生产能力 |
3分 |
根据拟供货沥青、钢筋、水泥、桥梁附属材料及房建工程装修材料等材料生产情况及制造销售商的生产能力,好得2.6~3.0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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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供货沥青、钢筋、水泥、桥梁附属材料及房建工程装修材料等材料的质量保证或品牌 |
3分 |
根据拟供货沥青、钢筋、水泥、桥梁附属材料及房建工程装修材料等材料的质量保证或品牌情况,好得2.6~3.0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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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性和乳化加工工艺、设备配备及加工能力、场站布置情况 |
3分 |
根据改性和乳化加工工艺、设备配备及加工能力、场站布置情况,好得2.6~3.0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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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货计划、物流供应方案 |
3分 |
根据供货计划、物流供应方案,好得2.6~3.0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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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保证措施 |
3分 |
根据供应保证措施,好得2.6~3.0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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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7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0。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最低得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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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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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 |
其他规定 |
新增第3.2.5项其他规定: 各评****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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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