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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3MA8UJTEK4W | 建设单位法人:张景忠 |
| 林通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台商投资区**片区 |
| 福蓉源年产18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2-C3252-铝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台商投资区**片区 |
| 经度:119.59045 纬度: 26.449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07 |
| 榕罗环评〔2022〕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3MA8UJTEK4W001U |
| 2023-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1381 |
| 15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3MA8UJTEK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3********156216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32TEWL6Y | 竣工时间:2023-09-30 |
| 2024-0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0 |
| 2024-07-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101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折商品深加工材约 17400万件(折57000 t/a),年产12000套挤压模具(240000吨模具)。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折商品深加工材约11600万件/a(折38000t/a),挤压模具变更为全部外购,厂内不加工生产。 |
| 消费电子铝型材需要更高强度,采用硬质铝合金材料,铝棒预热温度530-560℃,挤压周期时间5-8min;而新能源铝型材需要综合性能好,铝棒预热温度470-490℃,挤压周期时间3-4min;所以在挤压产线设备不变情况下,由于材料及加工工艺不同,生产效率有所提升,产能有所提高,年产量增加1万吨,产能增大未超过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挤压生产线工艺流程:将长、短铸锭送至铸锭加热炉内加热到450~480℃后,长铸锭需再热剪切成短铸锭,经输送装置送至热剥皮机进行铸锭外表面热剥皮,然后送入挤压机进行挤压,型材挤出前梁端口即进行在线风冷、雾冷、水冷淬火。普通风冷淬火型材在挤出前梁端口时即可进行牵引,雾冷、水冷淬火型材需在型材通过淬火装置后进行牵引。挤压结束后对型材进行中断,由出料运输机将型材横向移动至冷床进一步冷却,张力矫直机后的型材经贮料台横向移动送至锯切输送辊道,再由成品锯进行定尺锯切,检查合格的型材装入料筐,送至时效炉进行人工时效。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二)精深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压生产线的铝合金型材经全自动锯切机或高精密锯床精密锯切后进行检测,建议合格后包装,部分产品根据工艺需要进行热处理。(三)模具机修车间工艺流程(1)模具制造工艺:首先根据设计的模具图纸进行下料,在车床上粗车外圆,****中心或铣床上加工进行粗加工,****中心、磨床、钻床等进行精加工后,再转运到电加工区域,用电火花成型机床和电火花线切割机床加工工作带和出口带。为使模子模孔具有较高的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电加工后还要进行钳修、珩磨等加工。成套模具经装配后上挤压机进行试模,试模合格后,最后一道工序是氮化处理。经过氮化处理,模具的工作表面能够获得较高的硬度和耐磨性。(2)产品检验室工艺:产品检验室主要包括喷砂、脱脂、碱蚀、中和、化学抛光、阳极氧化和封孔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一)挤压生产线工艺流程:将长、短铸锭送至铸锭加热炉内加热,其中消费电子铝型材需要更高强度,采用硬质铝合金材料,铝棒预热温度530-560℃,挤压周期时间5-8min;新能源铝型材需要综合性能好,铝棒预热温度470-490℃,挤压周期时间3-4min。长铸锭需再热剪切成短铸锭,经输送装置送至热剥皮机进行铸锭外表面热剥皮,然后送入挤压机进行挤压,型材挤出前梁端口即进行在线风冷、雾冷、水冷淬火。普通风冷淬火型材在挤出前梁端口时即可进行牵引,雾冷、水冷淬火型材需在型材通过淬火装置后进行牵引。挤压结束后对型材进行中断,由出料运输机将型材横向移动至冷床进一步冷却,张力矫直机后的型材经贮料台横向移动送至锯切输送辊道,再由成品锯进行定尺锯切,检查合格的型材装入料筐,送至时效炉进行人工时效。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二)精深加工生产线:挤压生产线的铝合金型材经全自动锯切机或高精密锯床精密锯切后进行检测,建议合格后包装,部分产品根据工艺需要进行热处理。(三)模具机修车间工艺流程(1)修模工段:外购的模具经过碱洗后,进行氮化处理。经过氮化处理,模具的工作表面能够获得较高的硬度和耐磨性。(2)产品检验室工艺:产品检验室主要包括喷砂、脱脂、碱蚀、中和、化学抛光、阳极氧化和封孔等工序。 |
| 模具机修车间模具制造工艺流程取消,挤压模具由本厂生产加工变更为外购,模具制造工艺流程由原工艺流程变更为碱洗和氮化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模具碱洗废水和产品检验室废碱水经过“中和”预处理后,与产品检验室“脱色”预处理后的染色废水一并经过“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设施处理,上述各股处理后的废水与软水制备废水、喷淋塔废水以及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硫酸盐参照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总铝参照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统一处理,远期****水厂统一处理;产品检验室其他废水(脱脂、中和、抛光、阳极氧化、封孔及其相应水洗槽废水)和产品检验室地面冲洗水配套“中和+混凝+絮凝+沉淀+过滤+超滤+RO浓缩”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淡水回用,浓水经过MVR蒸发器蒸发不外排,蒸发后结晶物作为危废处置。 3、加热炉和时效炉烟气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产品检验室车间密闭,酸碱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颗粒物、硫酸雾、硝酸雾和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 4、合理设置车间布局,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边角料、粉尘、废砂等收集后定期外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1)软水制备废水和****处理站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浊循环水经管道泵入浊循环水系统,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产品检验室染色废水经“脱色+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4)模具碱洗废水和产品检验室废碱水经“中和+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经MVR蒸发器蒸发后干燥结晶,结晶物作为危废处置,废水不外排。(5)产品检验室其他废水(脱脂、中和、抛光、阳极氧化、封孔及其相应水洗槽废水)经“中和+混凝+絮凝+沉淀+过滤+超滤+RO浓缩”处理后的淡水回用,浓水蒸发,不外排,蒸发后结晶物作为危废处置。(6)产品检验室地面冲洗水与产品检验室其他废水一并处理后,不外排。(7)净循环水经管道泵入净循环水系统,部分排入浊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8)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1)加热炉废气:加热炉燃天然气废气经5根15m排气筒直接排放。(2)时效炉废气:时效炉燃天然气废气经5根15m排气筒直接排放。(3)产品检验室喷砂设备废气:喷砂机产生的粉尘通过水浴除尘净化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4)产品检验室废气:产品检验室废气通过密闭车间+槽面集气管道+置顶吸气式集气罩收集+喷淋塔的治理措施后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5)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6)无组织废气:挤压-精深加工一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负压+封闭车间的治理措施;氮化炉无组织废气采取负压+自动点火装置+封闭车间的治理措施;产品检验室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车间的治理措施。(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挤压机、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四)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铝材型材挤压、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挤压生产线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热剪切边脚料、热剥皮边脚料、废模具、锯切边脚料、锯切废铝屑,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高精锯切边脚料、锯切废铝屑,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精深加工生产线锯切边脚料、废铝屑和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喷砂水浴除尘污泥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产品检验室验证废品作为一般固废外卖给冶炼企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槽液、槽渣、原料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结晶物、废滤芯。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已于2023年12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13****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50123-2023-009-L)。(2)公司厂区危废暂存间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暂存间周围设有收集沟,“三防”措施齐全,且将危险废物进行分区贮存。 |
| (1)生产能力:由原环评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变更为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产能增大未超过30%。(2)原辅材料:10台天然气加热炉变更为1台电加热炉,9台天然气加热炉;12台时效炉变更为2台电加热,10台天然气加热。电耗增加,天然气使用量减少,燃天然气废气排放量减少。模具机修车间模具由本厂生产变更为外购,模具制造工段取消,不产生模具加工废料及废铝屑。(3)生产线设备:因模具机修车间模具产品由本厂加工生产变更为外购,模具制造相关设备数量为0;产品检验室染色槽由1个变更为3个(2个轮换使用),热封孔槽由1个变更为2个(1个轮换使用)。(4)环保工程:①为保证产品质量及车间生产安全性,加热炉燃天然气废气排气筒由1根变更为5根,时效炉燃天然气废气排气筒由1根变更为5根,产品检验室废气治理措施不变,排气筒增加1根;②生活污水由与生产废水合并排放变更为分开排放;③产品检验室废碱水和模具碱洗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变更为经MVR蒸发器蒸发后干燥结晶,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465 | 3.176 | 0 | 0 | 1.465 | 1.465 | |
| 0 | 0.298 | 0.318 | 0 | 0 | 0.298 | 0.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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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468 | 4.65 | 0 | 0 | 2.468 | 2.46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硫酸盐参照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总铝参照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 (1)软水制备废水和****处理站沉淀处理后,排入生产废水排放口。 (2)浊循环水经管道泵入浊循环水系统,部分排入生产废水排放口。 (3)产品检验室染色废水经“脱色+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生产废水排放口。 (4)模具碱洗废水和产品检验室废碱水经“中和+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经MVR蒸发器蒸发后干燥结晶,结晶物作为危废处置,废水不外排。 (5)产品检验室其他废水(脱脂、中和、抛光、阳极氧化、封孔及其相应水洗槽废水)经“中和+混凝+絮凝+沉淀+过滤+超滤+RO浓缩”处理后的淡水回用,浓水蒸发,不外排,蒸发后结晶物作为危废处置。 (6)产品检验室地面冲洗水与产品检验室其他废水一并处理后,不外排。 (7)净循环水经管道泵入净循环水系统,部分排入浊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硫酸盐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总铝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 | |
| 2 |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排放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统一处理 |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1 | 加热炉燃天然气废气(DA001~DA00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 | 10台加热炉,其中9台采用天然气加热,1台采用电加热,燃烧废气由5根15m排气筒直排。 | 加热炉燃天然气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 |
| 2 | 时效炉燃天然气废气(DA006-DA01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 | 12台时效炉,其中10台采用天然气加热,2台采用电加热,燃烧废气由5根15m排气筒直排。 | 时效炉燃天然气排气筒(DA006~DA010)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 |
| 3 | 产品检验室废气(DA012、DA01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产品检验室车间密闭,各槽体产生的废气槽面集气管道+置顶吸气式集气罩收集送喷淋塔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排放。 | 产品检验室废气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的硫酸雾、硝酸雾(NOx)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30mg/m3、硝酸雾≤200mg/m3) | |
| 4 | 模具车间喷砂废气排气筒(DA01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喷砂机产生的粉尘采取水浴除尘后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 | 喷砂废气排气筒(DA011)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颗粒物≤120mg/m3,3.5kg/h) | |
| 5 | 食堂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大型规模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顶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油烟≤2mg/m3) | |
| 6 | 无组织废气 | 车间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产品检验室模具机修车间氮化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硝酸雾(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挤压-精深加工一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负压+封闭车间的治理措施;氮化炉无组织废气采取负压+自动点火装置+封闭车间的治理措施;产品检验室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车间的治理措施。 | 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213mg/m3,硫酸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009mg/m3,硝酸雾(NOx)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105mg/m3,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硫酸雾≤1.2mg/m3、硝酸雾(NOx)≤0.12mg/m3);氨气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24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气≤1.5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 |
| 1 | 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挤压机、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 昼间厂界噪声值在46~56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厂界噪声值在38~52.0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夜间≤55dB(A))。 |
| 1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边角料、粉尘、废砂等收集后定期外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1)一般工业固废:挤压生产线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热剪切边脚料、热剥皮边脚料、废模具、锯切边脚料、锯切废铝屑,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高精锯切边脚料、锯切废铝屑,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精深加工生产线锯切边脚料、废铝屑和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喷砂水浴除尘污泥作为原料外卖给铝冶炼企业。产品检验室验证废品作为一般固废外卖给冶炼企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2)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槽液、槽渣、原料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结晶物、废滤芯。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 1 | 无 | (1)****已于2023年12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13****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50123-2023-009-L)。 (2)公司厂区危废暂存间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暂存间周围设有收集沟,“三防”措施齐全,且将危险废物进行分区贮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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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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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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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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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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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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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