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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204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公司
地 址:**市教育路22号金**﹒**御景亲湖阁27层2703室
法定代表人:张家庆
委托代理人:覃恺
本中心于2024年8月6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共1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商务及其他要求表”中“1.提供全新正版货品,禁止提供水货、套货、换货、二手、囤积品或非本区域销售的产品。提供合格证、质保证明、出厂证明,确保货品合规性”的要求具有排他性,违反法律规定。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2024年8月9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