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邀请公告
【购买主体】:****
【项目名称】: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服务外包
【购买服务预算】:本次购买服务预算为7万元
【采购方式】:邀请比选
【评审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服务内容】:承接主体应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局完成5****事业单位及1家国有企业财会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其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方面:
****机关及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针对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按照检查内容对被查单位实施相关检查程序,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形成书面检查结论,并编写两篇书面典型案例;
(四)现场检查需查阅被查单位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原则上检查时间范围内的会计凭证要全部翻阅),对单位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盘点,并采取调查询问、质证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形成相关书面证据;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实依据、监督检查情况等内容,****财政局形成处理处罚结论;
****财政局对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总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局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承接主体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态度,设计实施检查程序,运用专业素质、财税素养,形成检查结论;要严格遵守财政检查廉政纪律,不允许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获取不当得利;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在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工作和商业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领取的比选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区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9楼908室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028-****3613
【邀请条件】:
1.资质要求: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2.1 依照《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事务所并取得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
1.2.2 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2.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4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2.5 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1.2.6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1.2.7 ****事业单位审计或检查业务。
2.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上证件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交加盖公章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和企业资质证书(交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件的获取】:
1. 凡邀请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时间,下同)在**市**区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908室报名获取文件。
2.文件不收费,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购买主体:****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3613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