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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8MA5QC3AL91 | 建设单位法人:周亚军 |
| 周荣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 **壮族自治区**市龙胜各族自****工业园 |
| 罗汉果精深加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经度:109.858760 纬度: 25.83866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1 |
| 龙环管表〔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80 |
| 466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8MA5QC3AL9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8MA5QC3AL91 | 验收监测单位:恒晟水****公司****中心 |
| 914********159363W | 竣工时间:2023-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罗汉果鲜果约4.5万吨,罗汉果粉末(罗汉果甜苷)年能力达39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罗汉果鲜果约1.855万吨,生产吸附浓缩液年能力达795吨 |
|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本次验收为罗汉果精深加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二期第一阶段产品吸附浓缩液是二期第二阶段生产罗汉果粉末(罗汉果甜苷)的原材料。1t吸附浓缩液可产生245kg罗汉果甜苷粉,故795t吸附浓缩液可生产194.8t罗汉果甜苷粉,产能相对于环评阶段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鲜果破碎→提取→离心→超滤→吸附→浓缩→脱色→浓缩→喷雾干燥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鲜果破碎→提取→离心→超滤→吸附→浓缩 |
|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本次验收为罗汉果精深加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二期深加工车间未进行建设,现主要为二期(第一阶段)生产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施工期要针对临时性废弃物堆场、物料堆场、散货堆场,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士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并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进出道路进行酒水以减少扬尘产生。运营期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醇气体,生产厂房须配套建设密封系统回收、回流,同时也需要保持厂房的通风。在乙醇卸装过程中,在排气设施末端增设水洗槽,利用乙醇与水互溶的特点,降低外排乙醇废气量。设置专业人员负责各个连接阀检修工作,并定期进行检修,防止发生乙醇“跑、冒、滴、漏”现象。本项目设置1台12th天然气锅炉为本项目生产提供热能,锅炉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烟囱进行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项目通过定期投加除臭剂、****处理厂周围栽种有吸附恶臭物质的绿化防护林带、合理布置厂区构筑物、构筑物进行密****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酒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运营****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寻江。项目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进出水总管自动监测数据须与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联网。 三、噪声: 项目采取基础减振等相应的降噪措施。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并做好生产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 要做好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进行合理处置。运营期****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脱水处理后进行外售。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试剂、酸碱溶液等产生的包装袋、废试剂瓶、废包装桶和废弃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按环评报告表要求的扬尘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施工作业,项目厂区产生的废气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且无环境问题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第一阶段试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醇气体,经生产厂房配套建设的密封系统回收、回流,同时保持厂房的通风。设置专业人员负责各个连接阀检修工作,并定期进行检修。 项目设置1台6th天然气锅炉供热,锅炉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烟囱进行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设置集气管道对各池子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并采用“酸洗喷淋+碱洗喷淋+生物洗涤”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同时定期投加除臭剂、****处理厂周围栽种有吸附恶臭物质的绿化防护林带,合理布置厂区构筑物,构筑物进行密闭等措施,****处理厂产生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按环评报告表要求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施工作业,项目厂区产生的废水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且无环境问题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第一阶段试运营期产生的****处理厂。根据****处理厂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各项监测指标均小于《****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目**出水总管自动监测数据正在申请与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联网过程中。 三、噪声: 项目已采取基础减振等相应的降噪措施。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已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且无环境问题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第一阶段试运营期罗汉果残渣出售给龙胜县****公司用于饲料或有机肥料等加工;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经污泥脱水后,定期运往**市****填埋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试剂、酸碱溶液等产生的包装袋、废试剂瓶、废包装桶和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第一阶段不涉及废弃活性炭。 |
| (1)环评阶段设置1台12t/h天然气锅炉为本项目生产提供热能,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现项目第一阶段改为设置1台6t/h天然气锅炉。生产规模变小,污染物排放量减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环评设计阶段,项目通过卸料泵将罐车内的乙醇输送到酒精库中,在乙醇卸装过程中,在排气设施末端增设水洗槽。现项目第一阶段采用自流卸车方式,在乙醇卸装过程中,气相管连接汽车槽车,回收挥发的乙醇气体,不设排气设施。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排放量未增大,不属于重大变动。 (3)环评阶段恶臭气体以无组织的方式进行排放,现恶臭排放方式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通过管道对各池子恶臭气体的进行收集,集中收集后的恶臭采用酸洗喷淋+碱洗喷淋+生物洗涤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主要处理过程为: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多级喷淋塔,经喷淋洗涤处理后废气中的硫化氢、氨等气体被洗涤液吸收,处理后气体经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4)由于一期食堂停用,原环评阶依托一期食堂改为**宿舍楼一楼为食堂,食堂位置发生改变,总平面布置变化,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 (5****处理厂的污泥经污泥脱水后,由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做生产有机肥改为定期运往**市****填埋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改变,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按《报告表》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要求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七、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42.888t/a、氨氮4.288t/a、氮氧化物17.297t/a。 三、****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项目投入生产前要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报我局备案,在运营期组织开展事故防范工作,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运营期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污染,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应满足规划、自然**、消防、林业、应急、卫健、水利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请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按《报告表》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要求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约800m3/d,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624t/a,氨氮0.869t/a;天然气锅炉(DA002)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64t/a。均小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三、2022年12月26日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450328-2022-09-L。 四、目前正在按照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已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88 | 18.32 | 0 | 0 | 0 | 21.2 | 18.32 | |
| 0.835 | 2.624 | 42.888 | 0 | 0 | 3.459 | 2.624 | |
| 0.023 | 0.869 | 4.288 | 0 | 0 | 0.892 | 0.869 | |
| 0.001 | 0.043 | 0 | 0 | 0 | 0.044 | 0.043 | |
| 0.274 | 2.415 | 0 | 0 | 0 | 2.689 | 2.4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03 | 2.64 | 17.297 | 0 | 0 | 2.743 | 2.6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厂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 | ****处理厂 | 项目验收期间****处理厂处理后各项监测指标均小于《****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 |
| 1 | 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已建15m高排气筒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锅炉废气通过15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 2 | 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已建多级喷淋塔+15m排气筒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恶臭污染物排放量及臭气浓度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厂厂界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 1 | 采取防振、消声、隔音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标准 | 已采取相关措施 | 根据验收结果可知,项目厂界东面、南面昼夜连续等效A声级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项目西面、北面昼夜连续等效A声级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项目西北面敏感点昼夜连续等效A声级均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 |
| 1 | 要做好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进行合理处置。运营期****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脱水处理后进行外售。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试剂、酸碱溶液等产生的包装袋、废试剂瓶、废包装桶和废弃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且无环境问题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第一阶段试运营期罗汉果残渣出售给龙胜县****公司用于饲料或有机肥料等加工;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经污泥脱水后,定期运往**市****填埋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试剂、酸碱溶液等产生的包装袋、废试剂瓶、废包装桶和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第一阶段不涉及废弃活性炭。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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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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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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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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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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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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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