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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化成镇长潭河村自然能提水工程 |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16: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唐老师,杨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7-****16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化成镇奇章路19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老师,杨老师, 0827-****1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11楼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老师,137****76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公告.jpg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化成镇长潭河村自然能提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公告
1、原磋商文件P28“
| 7 |
付款方式 |
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主管部门申请启动资金30%支付乙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配合乙方完善项目报账资料,报账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至95%。剩余的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
”
更正为:“
| 7 |
付款方式 |
双方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施工进度付款,甲方向上级部门申请,待上级拔款后,跟椐进度、质量给乙方拔付工程款2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配合乙方完善项目报账资料,报账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至95%。剩余的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
2、其余内容不变。
****
2024年8月9日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化成镇奇章路192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杨老师, 0827-****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11楼01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137****7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杨老师
电 话: 082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