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以下设备进行租赁询价,入围供应****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供应商。请各设备供应商根据市场及自身情况严谨报价,对于恶意报价的供应商,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具体要求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谢谢**
1、设备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及投标方要求,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设备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至今八年以内;设备产权明晰,性能良好,已申请环保码设备;需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各类相关手续完备有效。如投标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工作,据实提交机械设备基础信息(按合格证、车身铭牌等),基础信息应与实际使用机械设备保持一致,投标方不得谎报、瞒报,否则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设备结算不予认可。投标方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设备,如确需更换应报请甲方同意。
2、操作人员要求:各类设备需配备技术熟练操作员至少壹名。操作员需证件齐全(含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特种作业证等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操作人员。若因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换操作人员或操作人员证件缺失等情况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
3、设备燃油费用:设备燃油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4、设备进出场费用:进出场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设备智能化要求:施工过程中若需安装工程机械智能物联管理系统投标应在机械进场前根据招标方要求安装(机械指挥官主机和油位监测仪),由招标方统一提供主机及油位检测仪,投标方需承担主机底板费用(30元/个),底板费用在结算时扣除。在使用过程中,如主机及油位检测仪出现损坏、丢失,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机械指挥官主机费用为2600元/台、无线油位监测仪为1400元/台,维修费用按实际情况支付)。
6、报价包含内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实际发生数额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机械设备费用月度结算单》为准。
1、本次招标数量为名义量数量,具体发生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结算计量原则:
(1)按照完成工程量所消耗的时间计价:以完成工程量所消耗的实际时间双方共同确定。
(2)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计价: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招标方指定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具体内容施工内容,由投标方按照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得出。
(3)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3、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招标方要求、服从招标方管理,机械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环保、安全要求,并满足招标方的需求。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投标单价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其中包含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燃油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用、利润、保险费用、协调费等全部费用。报价清单中报价内容包含提供机械和操作人员,包括水泥稳定碎石摊铺碾压施工过程中所需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挥料车、平衡梁电脑控制、高程挂线、摊铺、匀料、推平、找补、压实。
5、每项内容都需报价,部分报价无效。
6发票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需求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并注明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7付款方式:
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截止春节前付至累计结算额的60%,余款根据工程款支付情况无息付清。通过银行转账或供应链的方式进行支付。当建设单位支付延期时,甲方按逐年支付乙方剩余欠款额的10%。支付方式采用现金、转账、支票、承兑、供应链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乙方同意承担接收承兑、供应链等产生的各种费用。
8、本次报价设定不含税控制价,如供方报价高出控制价则视为为放弃竞标资格。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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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稳定碎石摊铺 |
/ |
m3 |
1 |
30 |
含摊铺、碾压(含壹台胶轮压路机壹台光轮压路机) |
9、价格调整:不可调价。
10、报价要求:
(1)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修改报价单。
(2)为保证结算与税控完全相符,本次报价的不含税单价取整,含税单价根据税率计算得出,保留2位小数。
(3)如最终确定多家报价单位,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不含税单价保持一致,税额根据报价单位的纳税人身份类型进行相应调整。
11、其他要求
(1)操作人员工资、食宿及过程中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机械违反法律法规、甲方安全技术交底等要求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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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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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碎石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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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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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土摊铺机9m 最高限价:含不税单价不得超过5.00元/m2。含摊铺、碾压(含壹台脚轮压路机壹台光轮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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