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规定,对****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改建项目(补办)竣工、调试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 议,按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改建项目(补办)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11月30****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潍环审字(2023)62号”,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日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我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和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于2024年8月9日建成竣工,目前已具备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条件,计划调试时间为 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2月8日(为期6个月)。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完成排污许可重新申请,重新申请后的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不变,仍为重点管理,行业类别不变,仍为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火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火力发电”
二、环境保护措施简述
1、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生产废水为化水处理废水、脱硫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车辆冲洗水等。化水处理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用于脱硫系统补水;脱硫废水经“中和+澄清”处理后,回用于除渣用水和干灰加湿;锅****广场喷洒用水、煤场喷洒用水、输煤系统冲洗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用于煤场喷洒;烟气系统废水作为脱硫系统补水全部进行回用。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烟气黑度 ,治理措施为,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综合脱硫效率98.5%);除尘:布袋除尘+湿式电除尘(综合除尘效率99.98%);脱硝:低氮燃烧+SNCR脱硝(综合脱硝效率75%);脱汞:布袋+脱硫+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综合脱汞效率75%),后通过8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室内布置并采用减需、隔声、满声等降噪措施,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 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杰
联系电话:0536-****577
电子邮箱:****@163.con
通讯地址:**省**市辛兴镇兴中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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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