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水库工程、**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路116号
邮编:810007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 1 | ****水库工程 | 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 大****水库建设管理局 | 黄****研究院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导流洞、管理房等,为Ⅲ等中型工程。水库总库容3493万立方米,死水位3357.00米,正常蓄水位3383.40米,最大坝高83米,坝顶长379米,坝顶宽6米。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制定水库蓄水及运行期下泄流量生态调度方案,下泄水量应满足塔塔棱河下游、小柴旦湖及湖泊周边绿洲的生态水量。工程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10月至翌年3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407m3/s,4月至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221m3/s。6月至8月,当水库大坝溢流流量达不到50m3/s时,开启泄洪底孔,保证每年下泄1次峰值50m3/s、历时3-5天的洪水脉冲过程。配套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测。水库建成运行后应开展基于生态****水库调度优化方案及生态调度研究,实施生态调度效果监测和评估,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生态调度方案。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小柴旦湖是生态环境部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确定的我省水质较好湖泊之一,工程建设运行要确保湖泊水质不受影响。涉水施工采取围堰等措施,弃渣和泥浆应及时进行清理处置,不得倾倒至河道水体,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河道中挡水围堰,恢复河道连通性。施工期施工营地、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设备以及物料堆放场等须远离水体布设。基坑废水、砂石料系统和混凝土拌合系统、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油库储油罐采用双层罐体,输油管线为双层复合管,油库采用重点防渗,并设置事故池,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并做好场地恢复。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及运行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绿化浇灌、场地洒水抑尘,冬季无法回用的生活污水收集后****处理厂处理。严禁各类污废水、废渣排入河流,各类废污水不外排。 ****水库清理环境保护方案,规范库底清理环境标准和蓄水环境保护要求,做好蓄水初期水质保护。****政府****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水源保护。定期打捞库区及周边水域漂浮物,****政府加强库周污染源管理。做好水库、坝下河段、小柴旦湖等的水质跟踪监测,制定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加强蓄水期、运行期库区水质保护。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范围,涉水施工避让鱼类繁殖期。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栖息地保护、过鱼设施等补偿措施,减缓水库建设运行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开展鱼类增殖放流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加大土著鱼类增殖放流繁育力度,水库蓄水后及时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开展鱼类栖息地保护论证,根据论证成果,水****政府将水库回水末端以上长约31km的河段划定鱼类栖息地保护范围,栖息地河段内不再进行拦河闸坝工程建设,并实施必要的生态修复和保护。采用网捕过坝的措施,加强坝址上下游鱼类种质**交流,减缓大坝阻隔影响。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临时工程,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扰动。做好工程区域可利用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采取临时防护、迁地保护等措施强化植被保护。强化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擅自破坏野生植物。施工中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库区及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生态建设,规范弃渣场弃渣堆放,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临时占地,结合项目区生态环境特点对临时道路、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拌合站、物料堆场、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全面开展生态、景观恢复,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小柴旦湖岸线后退区域,可通过播撒芦苇苗墩等措施,促进天然植被恢复。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材料堆放、装卸、运输等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控制,对砂石料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定时喷雾降尘。工程钻孔时和爆破后喷雾降尘。沥青拌合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采用密封性能好、除尘效率高、污染排放少的拌合设备,安装除尘效率高的除尘装置,采用过滤、吸附措施强化对沥青烟废气的处理,污染物排放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相关排放标准。储油罐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机械设施,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台账,鼓励使用电力车辆及设施。工程建设期与运行期生活供暖采用清洁能源。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施工期应加强土石方综合利用,减少弃渣量,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送弃渣场堆存。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沉砂滤油池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定期送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处理站处理。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采取减振、隔音等机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优化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应急设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加强对油库、炸药库等的检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施工期、运行期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水生生态、陆生生态,水、气、声、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废气、废水排放等监测工作。****水库初期蓄水造成的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0971-****389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 2 | **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 | 果洛州**县、**县、**县、**县,黄南州**县、**县,**州**县,**市化隆县、循化县、民**。 | **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公司 | 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任务为修建护岸,加固堤防,修筑堤顶道路,建设穿堤建筑物和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共布置防洪工程64处,其中黄河干流护岸工程55处,长60.58公里;黄河干流加固堤防工程4处,长3.55公里;支沟沟口治理5处,长5.13公里;堤顶道路1.4公里;退水涵闸1座。**护岸水下护脚采用格宾石笼或预制混凝土四脚体、格宾网袋与散抛石混抛结构型式,水上部分采用格宾石笼护坡结构或格宾石笼挡墙结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年保玉则保护分区、星星海保护分区实验区,黄河**段、黄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以及**县**镇水源地保护区、**省**国家地质公园、****黄河省级风景名胜区、****黄河省级森林公园、****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水产种质**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自然**部生态****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等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合理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严禁对自然岸线进行随意截弯取直和大挖大建。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弃渣场,严禁向生态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各类临时设施。施工结束后结合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保护需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及时对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二)强化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严格做好对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保护,优化施工工期安排,主要保护物种繁育盛期(4-6月)内不得从事对保护区渔业**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在黄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及黄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段通过放置鱼巢砖等措施,加强对鱼类的保护。施工期及施工结束后开展5万尾/年花斑裸鲤和黄河裸裂尻鱼增殖放流,放流时间5年。加强效果跟踪监测评估和鱼类早期**监测,进一步优化保护措施。 (三)加强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对黄河干流防洪一期工程施工结束后8个料场生态恢复不到位的问题,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做好问题整改。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临时工程,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营地尽可能利用城镇现有民房,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扰动,采用生态**型护岸(坡、底)。做好工程区域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擅自破坏野生植物。施工中采取降噪、控制人员活动范围等措施,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加强生态修复设计,结合项目区生态环境特点对临时道路、施工营地、临时转运场、临时堆土区等临时占地及弃渣场全面开展生态、景观恢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 (四)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涉及**县**镇水源地保护区,应严格落实各项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以及各类料场、污水排放口,禁止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制定施工过程中水源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实施方案等。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施工避开水源使用时间(9-11月),施工布设防泥帘(土工布)围挡。施工营地、机械停放场、二次转运场等临时设施须远离水体布设。混凝土拌合系统、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或场地洒水降尘。加强水质自动监测断面上游河道防洪工程施工环境管理,避免对断面水质造成影响,并在施工前主动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河道防洪工程施工的监管。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无水生态厕所。严禁各类污废水、废渣排入黄河。 (五)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材料堆放、装卸、运输等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控制。混凝土拌合系统采用密封性能好、污染排放少的拌合设备,安装除尘效率高的除尘装置,污染物排放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相关排放标准。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机械设施,鼓励使用电力车辆及机械。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土石方综合利用,减少弃渣量产生;产生的弃渣及时运至弃渣场规范处置。工程施工如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贮存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就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远离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布设。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优化工程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应急设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施工期、运行期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水生生态、陆生生态,水、气、声环境质量,以及废气、废水排放等监测工作。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0971-****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