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公司:
你单位报来《欧莱新材溅射靶材扩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欧莱****公司拟投资15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选址**高新区创业路5号(东经113°31'9.4 ,北纬24°46'52.5 )实施欧莱新材溅射靶材扩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厂区东北面新增的一块工业用地(占地面积4059平方米)上**一栋厂房,用于后期规划;在现有年产5000件(800t)金属靶材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将金属靶材产能从800t/a增加至3500t/a;陶瓷靶材(ITO等)生产线实施技改,通过增加液氧罐将原烧结环境调整为氧化氛围,不增加陶瓷靶材产能。本项目新增高纯度铜、铝、液氧等原辅材料,新增低温液体储罐、低温液体气化器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劳动定员新增20人,从每天工作8小时调整为每天工作16小时(两班制),年工作300天。
本项目已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新增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项目污水渗入地下水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靶材生产产生的颗粒物及食堂油烟废气,其中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T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
本项目新增颗粒物排放0.04t/a,建成后全厂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44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余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五、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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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