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神经电刺激治疗仪、心内科动态心电图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产科神经电刺激治疗仪、心内科动态心电图机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 14: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产科神经电刺激治疗仪、心内科动态心电图机
(三)采购需求:
|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交货期 |
备注 |
| 01 |
产科神经电刺激治疗仪 |
1台 |
49.5万元 |
1个月 |
接受进口 |
| 02 |
心内科动态心电图机 |
15台 |
37.5万元 |
1个月 |
不接受进口 |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供应商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备案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响应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8月9日 09:00至2024年8月16日 17:00,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三)方式:微信小程序获取,小程序名称:****(或见下方二维码)。
(四)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4年8月30日 14:30(**时间)
(二)地点:**市**南路414号投资大厦A层(13层)C室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2160
地址:**市**区崇文路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南路414号投资大厦A层(13层)C室
联系人:陈宛浵(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025-****7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晗晓、阮登湖
电话:025-****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