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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0PWTAP1E | 建设单位法人:赵宇阳 |
| 兰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市 |
| ********工业园西园区经四路与纬六路拐角处 |
| **** 一期年产3000吨择形分子筛建设项目(年产1500吨ZRP-1)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市 ********工业园西园区经四路与纬六路拐角处 |
| 经度:113.****944 纬度: 40.****63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23 |
| 乌环审〔2020〕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1MA0PWTAP1E001V |
| 2023-03-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3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A0PWTAP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278107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278107B | 竣工时间:2024-03-01 |
| 2023-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01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bb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目前只生产ZRP-1产品,生产能力为1500吨,项目总体工程产品方案不发生改变,不涉及第一类废水污染物。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分期验收,建设规模与环评总规模保持不变,本次验收项目为:年产1500吨ZRP-1产品,ZRP-5产品暂未生产,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装置、设 备及主要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 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或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验收,建设规模与环评总规模保持不变,本次验收项目为:年产1500吨ZRP-1产品,ZRP-5产品暂未生产,原辅材料用量、主体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均不发生变化,未新增废气、废水污染因子。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不发生变化。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变化,导致第6款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清华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2.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 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10% 及以上的。3.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4.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5.事故水池储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生活污水:在厂区内建设1座旱厕,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各废气排气筒高度均与环评一致。 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事故水池储存能力、拦截设施未发生变化。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不变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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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 | 本项目****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沉淀池+循环池”工艺处理废水,废水处理后,全部用于回用,不外排 | / |
| 1 | 尾气吸收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22)(征求意见稿)表1标准限值 | 尾气处理废气 本项目尾气处理单元收集来自热风炉燃烧烟气、干燥尾气、焙烧尾气和磨细尾气。尾气采用两级稀硫酸循环喷淋处理,吸收废气中的氨和颗粒物,经两级稀硫酸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尾气处理废气排放口出口 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02mg/m3;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9.1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测浓度均未检出;氨未检出 | |
| 2 | 锅炉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供暖和设备吹扫配置1台2t燃气锅炉,燃料为天然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燃气锅炉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未检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8mg/m3 |
| 1 | 振动器、焙烧炉、泵类、风机、空压机、带式滤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生产线噪声设备、泵类通过减震、建筑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 | ,厂界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42dB(A)-47dB(A),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32dB(A)-38dB(A) |
|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废脱硝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结晶盐等危险废物做好分类分区暂存,加强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①固废库一座,暂存一般固废,面积100㎡(高4m)。 ②生活垃圾经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理。 ③危废废物: a.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华新弘达再生****公司处理; b.离子交换树脂在3-5年左右,需要定期更换,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续产生后,委托华新绿源(**)****公司处理; 深度处理站排放高盐水排入MVR蒸发连续结晶系统,净水排入回水池回用于生产,同时会产生结晶盐约1106t/a,暂存于危废库,委托华新绿源(**)****公司处理。 |
| 1 | 各储罐设单独0.5m围堰;设事故水池2000m3;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等效于不小于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 污水收集设施、事故水池、固体原料库、危废库、储罐区、生产区、导排系统全部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取人工铺设粘土、HPDE土工膜等材料进行防渗处理,并在其上设防腐蚀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污水收集站、事故水池、生产区管道、废水管网、罐区围堰、污水处理站、导排系统均采取防腐措施。 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措施。设置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物料导排系统。 | 各储罐设单独0.5m围堰;设事故水池2000m3;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等效于不小于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 污水收集设施、事故水池、固体原料库、危废库、储罐区、生产区、导排系统全部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取人工铺设粘土、HPDE土工膜等材料进行防渗处理,并在其上设防腐蚀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污水收集站、事故水池、生产区管道、废水管网、罐区围堰、污水处理站、导排系统均采取防腐措施。 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措施。设置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物料导排系统。 |
| 项目生活区供暖依托2t天然气锅炉提供。天然气由**中****公司****公司点对点供给,不需要设天然气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内暂未建设生活区,办公区供暖采用电锅炉,天然气管道暂未接通,现使用移动式气罐,待天然气管道接通后,气由**中****公司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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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