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1MA76G5FU7Q | 建设单位法人:张中华 |
| 陈书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工业园区 |
| **县崇岗镇煤炭市场老110国道旁147号 |
| ****建设炭素、洗煤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B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工业园区 崇岗园 |
| 经度:106.22624 纬度: 38.89391 | ****机关:****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1 |
| 宁平管环表〔2023〕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2-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 |
| 8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1MA76G5FU7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1MA76G5FU7Q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 ****0100MA75WM3C6D | 竣工时间:2024-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洗煤96万吨,年产2.5万吨增碳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洗煤96万吨,年产2.5万吨增碳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洗煤生产工艺 项目工艺流程分为原煤准备工序、洗煤工序、浮选工序、螺旋工序、煤泥水处理工序。①原煤准备工序:项目外购原煤为粉料,无大块煤块,不进行破碎筛分。项目原煤贮存于封闭式原煤库房,经密闭式皮带输送机送入洗煤机内。②洗煤工序:外购原煤经数控跳汰洗煤机粗选。跳汰选煤指物料在垂直脉动为主的水介质中,按密度实现分层的重力选煤方法。由于冲水、顶水和床层水平流动的综**用,原煤在固定运动的筛面上连续进行跳汰分选出精煤、中煤、矸石。并将精煤、中煤、矸石由皮带运输机运至产品库房临时储存,待售。③浮选工序:经洗煤机处理后末煤和煤泥进入浮选机,并且加入起泡剂和絮凝剂。浮选过程中不断增大搅拌力度,产生大量气泡,精煤会附着在气泡上,浮到浆液的表面,向上移动进入分离区,富集形成泡沫层,由刮泡机构排出,从而进一步将末煤和煤泥中的精煤分选出来。浮选机浆液经压滤机压滤,滤液返回煤泥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④螺选工序:经浮选处理后粗品精煤进入螺选机。在螺旋槽内,物料在螺旋运动的水流中,利用离心力、摩擦力、水流压力和颗粒自身重力的综**用,按密度进行分选重力选煤。螺选分离出精煤由皮带运输机运至产品库房临时储存,待售。螺选机浆料经压滤机压滤,滤液返回煤泥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滤饼为煤泥。⑤生产废水处理工序:压滤机滤液进入浓缩池,经浓缩机固、液分离后,溢流直接进入**池循环使用。 2、增碳剂生产工艺 项目增碳剂生产过程中,原料精洗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进行高温(700-1200℃)热处理的过程称为煅烧,煅烧的目的是排出原料精洗煤中的水分和挥发分,使得原料体积收缩,提高热稳定性、物理化学性能,同时提高产品普煅煤中固定碳含量,以达到产品的要求。煅烧合格的煅煤进一步破碎、筛分进行粒度分级,最后成为增碳剂产品进行包装销售。 ①上料系统:项目增碳剂生产线利用自产的精洗煤作为原料,装入斗式提升机料斗内,经斗式提升机输送至普煅炉顶部料仓,之后通过料仓均匀进入炉内煅烧筒进行煅烧。②煅烧工序:精洗煤经斗提机送入普煅炉进行煅烧,煅烧温度700-1200℃,煅烧时间为36h左右,煅烧完成后,由下料口出炉,运转至成品堆场,自然冷却后即为增碳剂。普煅炉投产前需进行点炉,即将炉体内煅烧筒温度提高至设定温度。项目普煅炉点炉采用精洗无烟煤进行点炉,具体方式为在普煅炉燃烧室加入精洗煤,并用鼓风机补入空气,在燃烧室第一层点燃,使精洗煤在燃烧室内充分燃烧,燃烧至煅烧筒产生煤气可以自行燃烧后停止向燃烧室添加精洗煤。点炉过程用煤量约5t/次,点炉过程产生的废气由SNCR+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进行处理。③破碎筛分及包装工序:根据市场需求,煅烧后得到的普煅煤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破碎筛分成不同粒径的产品;且包装过程破碎筛设备出料口与包装袋直接相连,因此包装工序粉尘合计以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源强考虑,并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④入库存储:包装后由叉车运至成品库存放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洗煤生产工艺 项目工艺流程分为原煤准备工序、洗煤工序、浮选工序、螺旋工序、煤泥水处理工序。①原煤准备工序:项目外购原煤为粉料,无大块煤块,不进行破碎筛分。项目原煤贮存于封闭式原煤库房,经密闭式皮带输送机送入洗煤机内。②洗煤工序:外购原煤经数控跳汰洗煤机粗选。跳汰选煤指物料在垂直脉动为主的水介质中,按密度实现分层的重力选煤方法。由于冲水、顶水和床层水平流动的综**用,原煤在固定运动的筛面上连续进行跳汰分选出精煤、中煤、矸石。并将精煤、中煤、矸石由皮带运输机运至产品库房临时储存,待售。③浮选工序:经洗煤机处理后末煤和煤泥进入浮选机,并且加入起泡剂和絮凝剂。浮选过程中不断增大搅拌力度,产生大量气泡,精煤会附着在气泡上,浮到浆液的表面,向上移动进入分离区,富集形成泡沫层,由刮泡机构排出,从而进一步将末煤和煤泥中的精煤分选出来。浮选机浆液经压滤机压滤,滤液返回煤泥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④螺选工序:经浮选处理后粗品精煤进入螺选机。在螺旋槽内,物料在螺旋运动的水流中,利用离心力、摩擦力、水流压力和颗粒自身重力的综**用,按密度进行分选重力选煤。螺选分离出精煤由皮带运输机运至产品库房临时储存,待售。螺选机浆料经压滤机压滤,滤液返回煤泥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滤饼为煤泥。⑤生产废水处理工序:压滤机滤液进入浓缩池,经浓缩机固、液分离后,溢流直接进入**池循环使用。 2、增碳剂生产工艺 项目增碳剂生产过程中,原料精洗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进行高温(700-1200℃)热处理的过程称为煅烧,煅烧的目的是排出原料精洗煤中的水分和挥发分,使得原料体积收缩,提高热稳定性、物理化学性能,同时提高产品普煅煤中固定碳含量,以达到产品的要求。煅烧合格的煅煤进一步破碎、筛分进行粒度分级,最后成为增碳剂产品进行包装销售。 ①上料系统:项目增碳剂生产线利用自产的精洗煤作为原料,装入斗式提升机料斗内,经斗式提升机输送至普煅炉顶部料仓,之后通过料仓均匀进入炉内煅烧筒进行煅烧。②煅烧工序:精洗煤经斗提机送入普煅炉进行煅烧,煅烧温度700-1200℃,煅烧时间为36h左右,煅烧完成后,由下料口出炉,运转至成品堆场,自然冷却后即为增碳剂。普煅炉投产前需进行点炉,即将炉体内煅烧筒温度提高至设定温度。项目普煅炉点炉采用精洗无烟煤进行点炉,具体方式为在普煅炉燃烧室加入精洗煤,并用鼓风机补入空气,在燃烧室第一层点燃,使精洗煤在燃烧室内充分燃烧,燃烧至煅烧筒产生煤气可以自行燃烧后停止向燃烧室添加精洗煤。点炉过程用煤量约5t/次,点炉过程产生的废气由SNCR+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进行处理。③破碎筛分及包装工序:根据市场需求,煅烧后得到的普煅煤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破碎筛分成不同粒径的产品;且包装过程破碎筛设备出料口与包装袋直接相连,因此包装工序粉尘合计以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源强考虑,并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④入库存储:包装后由叉车运至成品库存放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①炭素车间上料、出料粉尘。分别经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②炭素车间普煅炉烟气。经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单碱湿法脱硫(综合除尘效率99.5%、脱硫效率65%、脱硝效率40%)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在线监测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标准限值,逃逸氨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 要求。③破碎车间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④烘干车间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⑤烘干车间烘干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⑥烘干车间冷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⑦烘干车间冷却下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⑧烘干车间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⑨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物料堆存、转载、道路运输以及车间未收集的废气,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库房,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洗煤废水、烘干车间冷却水和洗车废水,洗煤废水经压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烘干车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在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3)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待园****园区管网,经姚汝路**区长胜煤****泵站提升后排****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洗煤机、压滤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洗煤产生的矸石、除尘灰、脱硫石膏、废包装物均属于一般固废,其中除尘灰收集后回用,矸石、脱硫石膏、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普煅炉烟气。经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单碱湿法脱硫措施处理后经一根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在线监测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标准限值,逃逸氨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要求。②上料、出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③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④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洗煤工序外购原料煤不需要进行破碎;全密闭洗煤车间、生产车间,物料入库存放,并安装全自动喷淋设施,道路运输扬尘通过车辆运输过程苫盖、建设洗车平台、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洗煤废水经压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煤废水一级闭路循环;洗车废水在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20m3)处理后,暂时由****处理厂定期清运处置,待园****园区管网,最终排入**县崇****处理站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洗煤机、压滤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矸石暂存于全封闭库房内,外售砖厂处理;除尘灰、车间沉积物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利用;****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由第三方更换带走,不在厂区落地储存。 |
| ①烘干车间未建设;②本项目煅烧炉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实际建设排气筒高度高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该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实际建设情况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中4.3.4.1有组织排放对排气筒高度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符合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③本次新增2个一般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④危废暂存间未建设,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由第三方更换带走,不在厂区落地储存,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 | 化粪池 | 监测结果表明:总排口排放废水中pH值为7.6~7.8,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值为135~17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值为42.5~60.6mg/L,悬浮物日均浓度值为33~43mg/L,氨氮日均浓度值为0.594~0.656mg/L,各监测项目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 1 | 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1根15m高排气筒(DA001),一套在线装置;上料、出料粉尘:接入炭素车间的除尘系统处理 | 颗粒物(DA00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氨:《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HJ563-2010);颗粒物(DA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1根24m高排气筒(DA001),一套在线装置;实际上料、出料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监测结果表明:经检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在8.2mg/m3~1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28mg/m3~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94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11mg/m3~19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8kg/h;氨排放浓度在5.92mg/m3~7.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kg/h。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标准限值,氨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HJ563-2010)要求。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6.3mg/m3~3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6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
| 2 | 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2套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2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4.2mg/m3~3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7kg/h;DA00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3.0mg/m3~3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
| 3 | 全密闭生产车间,车间顶部增设自动喷淋装置,车间设置2台雾炮机,洗车平台 | 颗粒物:《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 | 全密闭生产车间,车间顶部增设自动喷淋装置,车间设置2台雾炮机,洗车平台 |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检测浓度在0.176mg/m3~0.780g/m3,监测浓度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二氧化硫监测浓度在NDmg/m3~0.018mg/m3,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氨检测浓度在0.03mg/m3~0.13mg/m3,监测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53~56dB(A),夜间噪声值为44~4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矸石暂存于全封闭库房内,外售砖厂处理;**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灰、车间沉积物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利用;脱硫石膏做建筑材料;****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布袋除尘器收尘、车间沉积物、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矸石暂存于全封闭库房内,外售砖厂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车间沉积物返回生产工序;****收购站;废机油由第三方维修时收集带走不落地、不在厂区内贮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