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药材初加工机械化示范点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县中药材初加工机械化示范点项目实施邀请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县中药材初加工机械化示范点项目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内容:围绕中药材搓药、清洗、切片、粉碎、烘干等关键环节,由项目承接主体采购引进挖药、搓药、清洗、切片、粉碎、电动风车、烘干等初加工设备15台,其中清洗机1台;切片切段一体机4台;斜片机3台;粉碎机1台:搓药机2台;风车2台;烘干机1台;挖药机1台(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六、预算控制价:46.77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以上截图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对本项目投标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6.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八、其它要求:
中标企业在竞价结束后须将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企业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无弄虚作假的声明等盖章)报送至招标单位审查备案,不报送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九、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2日18时00分
十、竞价时间: 2024年8月13日8时30分至8月13日18时00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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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
附件1: 采购需求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