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枢纽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第3次答疑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招标人确认,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答疑澄清:
1.问:根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0.1合同进度计划》,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完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与投标人须知中开完工日期、工期矛盾,请问以哪个工期为准
答:本项目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和计划完工日期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供招投标双方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明确其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最终以招标人拟定的合同文本执行。
2.问: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7)中,承诺确保本项目在2025年3月15日基本具备应急通水条件,这个2025年3月15日节点工期是否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2025年4月30日完工提出的节点工期,是否符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计划完工日期以前附表为准,应急通水节点工期符合项目现场要求的实际情况。
3.问: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未明确可由几家组成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联合体成员数量。
4.问: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6000****水库施工业绩(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信息化施工内容)。但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信誉与业绩中(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6000****水库施工项目的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是否也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信息化施工内容。标书代写
答:不包含。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增加17.3.5款”修改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剩余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17.4质量保证金”修改为“17.4.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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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