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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92920T | 建设单位法人:张道荣 |
| 朱堃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人民路71号 |
| **高皇22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8 |
| 六环函〔202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146 |
| 17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9292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君邦****公司 |
| 914********42257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49RL59 | 竣工时间:2024-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eb2ac05edd7f11dbea756f5d70fd360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高皇220kV变电站**工程: **220kV变电站1座,户外型布置,本期建设2台主变,容量为2×180MVA;本期220kV出线4回。 ②汪墩220kV变电站220kV**、汉王间隔扩建工程: 汪墩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20kV**、汉王2个出线间隔。将东起第三、第四间隔分别调整为皋城Ⅰ、皋城Ⅱ出线间隔,将原皋城Ⅰ、皋城Ⅱ出线间 隔(东起第一、第二间隔)分别调整为汉王、**出线间隔;本期将汪墩~挥手线1路开断π入高皇220kV变电站,因此原挥手Ⅰ、挥手Ⅱ出线间隔(西 起第一、第二间隔)分别调整为高皇Ⅰ、高皇Ⅱ出线间隔。 ③汪墩-挥手π****电站22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将汪墩~挥手2回220kV线路均开断环入拟建的220kV高皇变,形成汪墩~高皇、挥手~高皇各2回220kV线路。**220kV线路路径长度合计约 2.5km,其中挥手侧开断线路径长约1.1km,汪墩侧开断线路径长约1.4km,均为双回路角钢塔架设。拆除原汪墩~挥手220kV线路39#-41#塔段长度约 0.8km(含杆塔3基)、涉及原线路恢复架线长度约0.8km,均为双回路。 ④汉王-**π****电站22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将汉王~**220kV线路开断环入已建的220kV汪墩变,形成汉王~汪墩、**~汪墩各1回220kV线路,同时从调整后的皋城Ⅰ、皋城Ⅱ出线间隔**双回线路与220kV汪墩~皋城4753/4754线恢复连接。**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2.4km,双回路架设。拆除原皋城~汪墩220kV线路88#塔~汪 墩变段长度约0.2km(含杆塔1基)、涉及原汉王~**220kV线路恢复架线长度约0.6km,均为双回路。 | 实际建设情况:①****高皇(汲东)220kV变电站工程: 本期**2台主变,容量为2×180MVA,户外布置,220kV出线间隔4个。 ②汪墩220kV变电站220kV**、汉王间隔扩建工程: 汪墩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20kV**、汉王2个出线间隔。 ③**汪墩-挥手π****电站22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总长为2.361km,全线采用双回路角钢塔架设,其中汪墩侧开断线长为1.332km,挥手侧开断线长为1.029km。另本工程涉及原线路拆除 0.782km,恢复架线长度为0.666km。 ④**汉王-**π****电站22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总长为11.810km,全线采用双回路角钢塔、钢管杆混合架设,其中双回路钢管杆长11.353km,双回路角钢塔长0.457km。(其中本项目涉及汪墩变间隔调整,需**双回路角钢塔0.067km)。另本工程涉及原线路拆除0.065km,恢复架线长度0.280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批复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 保护措施: 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 施、环境保护措施: (1)规范施工 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②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当地植被,禁止随意砍伐树木等行为; 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④明确规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或丢弃。 ⑤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表土保护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前,对临时占用耕地等表土进行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剥离的表土采用彩条布苫盖等防护措施; ③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 ④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计边坡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方式宜优先采用植物防护,对不易生长植物的边坡,宜根据其土石性质、高度及坡度选择浆砌石、干砌石或混凝土护坡。 (3)土地利用保护 ①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机耕路等;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 ②施工开挖作业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合理堆放;加强土石方的调配力度,进行充分的移挖作填; ③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破坏; ④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掏挖式基础,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⑤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施工单位必须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土地采取绿化、平整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 (4)植被保护 ①线路工程设计应增加杆塔高度,抬高线高,空中跨越树木,避免砍伐通道; ②尽量缩小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占地对植物的破坏。 (5)动物保护 ①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尽量避开繁殖期,施工机械和车辆等需远离可能存在的动 物栖息的巢穴,加强保护野生动物; ②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受保护野生动物繁殖、栖息地,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 对照《**省生态保护红线》,本工程汉王-**π****电站220kV线路工 程一档跨越淠河总干渠1次,淠河总干渠为**市境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江淮分水岭丘岗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立塔,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0.419km,跨越处两侧塔基分别距离河岸东、西两侧204m、171m,东西两侧塔基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距离分别为7m、9m。在一档跨越淠河总干渠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了塔基基础,塔基设置远离了河体,维持塔位原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减少塔基区的开挖量及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场地等应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及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施工临时道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在部分不易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工 搬运的方式将施工材料运至现场;施工过程中不随意外排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外运至指定消纳点,不随意丢弃,采取针对性的施工管理措施,将项目对生态红线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现场调查: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思想教育,加强了监督管理,严格在规定区域内施工,产生的生活、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不外弃;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施工器械采取了相关防治措施,避免对周围水体产生污染。 ②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查勘,****电站四周、线路沿线临时场地均进行了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③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查勘,****电站及线路塔基四周未见外弃土方;未见明显水土流失现象。 ④经现场查勘,塔基表面已清理,恢复原有土地类型。 ⑤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查勘,施工单位施工前制定了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设置了责任牌,明确了污染处置措施及车辆行车路线。 ⑥施工现场采取了表土保护措施,施工道路等采取了硬化措施,临时占地采取了表土剥离及苫盖措施并避开了雨季作业。 ⑦施工过程中尽量利用了现有道路和荒地,优化了施工布置,减少了临时工程占地。开挖土方综合利用,尽量区域内调配协调,未见土石方外弃;施工结束后采取了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措施,临时占地均已平整恢复。 ⑧工程施工时避开了动物繁殖期,施工机械和车辆等均远离可能存在的动物栖息的巢穴。 ⑨在本工程跨越河流处的塔基设置远离了河体,合理配置减少了塔基区的开挖量及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的设置远离了水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未向水体中排放,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外运至指定消纳点,未出现随意丢弃现象。 |
| 根据现场调查并走访****规划局核实,环评阶段的淠河总干渠已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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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针对本工程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事故油池已按规范施工;对带油设备按规程要求设置油坑,通过排油管道集中排至事故油池,交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不外排。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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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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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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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 保护措施: 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 施、环境保护措施: (1)规范施工 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②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当地植被,禁止随意砍伐树木等行为; 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④明确规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或丢弃。 ⑤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表土保护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前,对临时占用耕地等表土进行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剥离的表土采用彩条布苫盖等防护措施; ③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 ④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计边坡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方式宜优先采用植物防护,对不易生长植物的边坡,宜根据其土石性质、高度及坡度选择浆砌石、干砌石或混凝土护坡。 (3)土地利用保护 ①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机耕路等;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 ②施工开挖作业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合理堆放;加强土石方的调配力度,进行充分的移挖作填; ③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破坏; ④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掏挖式基础,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⑤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施工单位必须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土地采取绿化、平整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 (4)植被保护 ①线路工程设计应增加杆塔高度,抬高线高,空中跨越树木,避免砍伐通道; ②尽量缩小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占地对植物的破坏。 (5)动物保护 ①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尽量避开繁殖期,施工机械和车辆等需远离可能存在的动 物栖息的巢穴,加强保护野生动物; ②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受保护野生动物繁殖、栖息地,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 对照《**省生态保护红线》,本工程汉王-**π****电站220kV线路工 程一档跨越淠河总干渠1次,淠河总干渠为**市境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江淮分水岭丘岗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立塔,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0.419km,跨越处两侧塔基分别距离河岸东、西两侧204m、171m,东西两侧塔基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距离分别为7m、9m。在一档跨越淠河总干渠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了塔基基础,塔基设置远离了河体,维持塔位原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减少塔基区的开挖量及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场地等应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及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施工临时道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在部分不易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工 搬运的方式将施工材料运至现场;施工过程中不随意外排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外运至指定消纳点,不随意丢弃,采取针对性的施工管理措施,将项目对生态红线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验收现场调查: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思想教育,加强了监督管理,严格在规定区域内施工,产生的生活、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不外弃;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施工器械采取了相关防治措施,避免对周围水体产生污染。 ②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查勘,****电站四周、线路沿线临时场地均进行了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③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查勘,****电站及线路塔基四周未见外弃土方;未见明显水土流失现象。 ④经现场查勘,塔基表面已清理,恢复原有土地类型。 ⑤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查勘,施工单位施工前制定了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设置了责任牌,明确了污染处置措施及车辆行车路线。 ⑥施工现场采取了表土保护措施,施工道路等采取了硬化措施,临时占地采取了表土剥离及苫盖措施并避开了雨季作业。 ⑦施工过程中尽量利用了现有道路和荒地,优化了施工布置,减少了临时工程占地。开挖土方综合利用,尽量区域内调配协调,未见土石方外弃;施工结束后采取了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措施,临时占地均已平整恢复。 ⑧工程施工时避开了动物繁殖期,施工机械和车辆等均远离可能存在的动物栖息的巢穴。 ⑨在本工程跨越河流处的塔基设置远离了河体,合理配置减少了塔基区的开挖量及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的设置远离了水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未向水体中排放,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外运至指定消纳点,未出现随意丢弃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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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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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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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