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实物资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南北 | 建筑面积:425.84平方米 |
| 挂牌价:8.28万元/年 | 保证金:3.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审计局位于**区**翠竹路1-4的门面3年租赁使用权(第二次)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南北 | 房屋建成时间:2016年06月22日 |
| 建筑面积:425.84平方米 | 房屋结构:混合 | 房屋用途:食堂 |
| 房屋总层数:4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市**区翠竹路 |
| 出租时长:3.0年 | ||
| 室内配置:以出租资产的现场现状为准 | ||
| 附属设施:以出租资产的现场现状为准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08月10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翠竹路 | ||
| 联系人:王晓伟 | ||
| 联系人电话:0746-****685 |
1、付款方式和期限。拍卖成交后,成交价即为第一年租金,每年租金不变,买受人按租赁合同要求缴纳租赁押金3万元,并按季度缴纳租金给委托方,租赁押金和首期租金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
2、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规定,由买受人于成交当日内按拍卖标的成交价3年租期租金总额的3%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3、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公司代收代缴,并于成交之日起当日内付清。
户名:**** ;
账号:4300 1510 0710 5900 0057 ;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租金和租赁押金交入以下账户:
户名:****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8201 3850 0000 4506 4;
开户行:****银行****公司逸云路支行。
4、租赁合同的签订: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要求交纳租金和租赁押金。买受人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违约金,承租人并承担相关责任。
5、移交方式:标的以现状的形式移交。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方负责移交,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接管、清场等相关事宜,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修、管理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6、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转让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食堂。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缴纳金额:3.0万元 | |
| 起始价:8.28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1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审计局位于**区**翠竹路1-4的门面3年租赁使用权(第二次)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425.84平方米 | **区 | 8.28万元/年 | 3万元 | 0.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4年08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22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8月10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4年08月22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9时3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77****7085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46-****930
****
2024年08月10日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餐饮服务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