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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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递交时间:2024-08-09 17:42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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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①和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024-08-26 09:00:00
120天
暂无
60,000元 人民币
3,213,000元 人民币
其它评标办法
2024-08-26 09:00:00
**区第一开标室标书代写
待定
资格后审
0001-01-01 00:00:00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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