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6日拟对****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785、182****0777
传 真:0454-****669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锅炉改建项目 | **省**市**县**镇**村 | **** | **省****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镇**村。建筑面积389m2,拆除已有的1t/h燃煤锅炉,**一台6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供暖及生产用热,配套建有布袋除尘装置,烟囱加高至35m,锅炉烟气通过35m高烟囱排放。锅炉房地面采取防渗措施,总投资60万元。 | 1、 本项目锅炉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 35 米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 2 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锅炉排污水用于锅炉除渣、除灰和锅炉间地面洒水降尘。软化处理废水通过****林业局污水处理厂。 3、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 4、 本项目炉灰渣产生后应封闭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与锅炉灰渣一同封闭暂存,外售综合利用。软化水制取系统的离子交换树脂会定期更换,从而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为 1t/a,不在厂区内存放,产生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